2018年,全市金融系統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省、市經濟工作暨金融工作會議關于金融穩健發展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以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以財富管理試驗區建設為抓手,組織實施金融業“一業一策”行動計劃,扎實推進“雙百千”工程,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推新舊動能轉換,為把青島建設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時尚美麗、更加獨具魅力貢獻金融力量。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增速繼續高于全市GDP增速,金融業對高質量發展的貢獻度進一步提升。
夯實金融風險防控基礎
會同中央駐青金融管理部門,建立金融監管信息共享平臺,促進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通暢。發揮“青島國地稅合作信息共享平臺”作用,促進金融監管部門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信息溝通,使金融監管部門及時掌握納稅出現異常的企業名單,提高風險捕捉和預警能力。
加大非法集資打擊力度。發揮好《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辦法》和《青島市非法集資風險監測管理工作暫行辦法》作用,動員基層力量進鎮街、進社區、進農村、進樓院,廣泛宣傳,提高市民非法集資防范意識。
持續化解銀行信貸風險。用足用好政策性擔保、轉貸引導基金等政策措施,幫助企業合理解決短期資金困難,防范區域信貸風險,爭取年末銀行不良貸款率低于全省水平。依托債委會按照“一企一策”原則落實聯合處置措施,促進各銀行機構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合作,加大不良貸款收購、處置力度。
處置互聯網金融風險。落實國家、省專項整治工作部署,監督違法違規機構做好整改、退出工作,對各區市、各分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驗收,促進我市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金融風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全市各個風險點的排查防控,加強金融風險的監測預警。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扎實開展金企對接活動。加強金企對接和政策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大力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和“三農”。依托融資服務網絡平臺開展多層次對接活動,探索建立常態化企業融資需求信息收集渠道,提高對接效率。保持新增貸款規模較快增長態勢。
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會議要求,落實《關于促進青島銀行和青島農商銀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促進青島銀行和青島農商銀行加強自身改革,回歸本位、植根當地、規范發展,做出地方法人銀行特色。支持青島銀行和青島農商銀行增資擴股和境內上市。支持青島農商銀行發起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支持村鎮銀行立足當地謀發展。支持中路財產保險公司設立異地分公司,做大業務規模。支持中信證券(山東)、陸家嘴國際信托等突出特色,提高核心競爭力,發展成為行業領先企業。
加強產融結合。支持國信、城投、華通等國有企業,海爾、海信、青啤、青島港、利群、新華錦等知名企業布局金融板塊,更好服務于產業鏈企業和相關企業。
實施企業精準對接資本市場行動。深化規模以上企業規范化改制工作,培育上市后備資源,篩選一批規模企業作為重點擬上市掛牌企業重點培養,推動優質企業境內外上市。
落實好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推動更多的中小企業到新三板掛牌融資。
引導藍海股權交易中心真正發展成為中小微企業綜合政策運用服務平臺。
鼓勵企業直接發債融資,不斷提高直接融資規模。
搭建保險資金運用平臺,擴大保險資金在我市的運用規模。發揮保險風險保障和增信功能,推廣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特色農產品保險、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和“保險+期貨”試點經驗,積極開展建設工程綜合保險試點。
發揮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融資補充作用,促進其穩健發展。
深化金融改革創新
加快金融資源聚集。落實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一業一策”行動計劃,積極走訪對接,引進優質金融資源。鼓勵各區市和功能區結合自身功能定位和發展特色,出臺有針對性的金融招商政策,為金融機構資源聚集創造良好的營商氛圍。推動青島財富產品交易中心進行實質性籌建,盡早開張經營。持續跟蹤推進重點金融項目。
深化財富管理改革創新。把握國家金融改革創新方向,一方面用好用活已有政策,另一方面再爭取一批先行先試政策。把優勢用足,把工作做細,努力再達成一批重量級合作,再培育聚集一批優質金融機構,再引進一批優秀金融人才,繼續辦好青島?中國財富論壇等活動,不斷提升“財富青島”品牌影響力。繼續開展金融創新獎評選活動,激發全市金融創新動力。
深入開展金融合作。積極拓展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特別是國際知名金融中心的合作,拓寬合作領域和方式。充分利用我市在國外的工商中心金融招商“信息站”“聯絡站”作用,通過工商中心加強與當地及其輻射地區金融機構的溝通往來,鼓勵其來青島發展;加強同各駐華使館、各駐青總領事館密切聯絡,通過其與各國金融機構取得聯系,協助引進境外金融資源;充分利用各類國際會議和展會平臺,進行宣傳推介,提高影響力和知名度,持續引進外地金融資源;通過舉辦論壇、研討會等活動,吸引金融和財富管理行業的專業人士前來交流,營造金融和財富管理發展的濃厚氛圍。
強化金融監管體系和力量
加強金融監管協調。理順工作機制,發揮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和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發展委員會、市防范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維護金融穩定聯席會議等議事協調機構的作用,發揮各部門職能,加強部門溝通,實現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按照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工作部署,加快交易場所驗收工作,推動制定完善各類交易場所監管辦法。
強化金融監管力量。加強各級金融辦建設,優化科室設置,強化人員配備。繼續辦好金融工作專題培訓班,建立金融培訓長效機制,通過各種形式集中培訓和自學,切實提高領導干部的金融知識和工作能力。
督促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風險管理責任,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快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的轉變,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專業化水平,加強風險防控。
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優化政策環境。結合“一業一策”行動計劃的實施,全面梳理現有金融優惠政策,對標先進城市,分行業研究出臺相關政策,使我市金融業發展和財富管理試驗區建設的政策更具針對性、更有吸引力。落實好支持金融機構發展、人才落戶和金融創新各項政策措施,提高對金融機構和金融人才的吸引力。
優化政務生態環境。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減少審批層次和環節,簡化金融機構設立各類手續,不斷提升對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和相關中介機構的政務服務水平。發揮金融工作領導小組和財富管理試驗區發展委員會的統籌協調作用,及時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和財富管理試驗區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優化信用生態環境。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設金融領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輿論引導,以誠信宣傳為手段,以誠信教育為載體,形成崇尚誠信、踐行誠信的社會風尚,引導社會大眾樹立正確的財富觀。
優化法制生態環境。健全逃避金融債務綜合防控懲戒機制,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充分發揮好青島中院金融審判庭和青島仲裁委員會國際金融仲裁院的作用,依法保護金融債權。積極支持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跨領域的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和監管執法合作機制,協調解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重大問題。結合“十三五”普法工作,加大金融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向社會公眾提供金融知識,提高金融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金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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