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青島市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對項目后評價工作程序、成果運用、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范。這是我市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對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監督管理、提高政府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將發揮重要作用。《辦法》于10月1日起開始施行。
項目后評價是指在項目已經完成并運行一段時間后,對項目的目的、執行過程、效益、作用和影響進行系統的、客觀的分析和總結的一種技術經濟活動。根據《辦法》,項目單位需開展自我后評價,并提交后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清單。市發展改革委和項目主管部門以及相關單位將組織指導管理項目后評價的具體工作。
《辦法》強調,要充分利用后評價成果,提高行政效能,把項目后評價成果作為規劃制定、項目審批、資金安排、項目管理的重要參考依據;通過開展后評價活動,總結同類項目的經驗教訓,加強信息溝通,提高投資決策水平和政府投資效益。
《辦法》明確要求,項目單位應積極配合開展后評價工作,咨詢機構應加強行業自律;建立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明確了處置措施。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楊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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