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膽大司機“車背車”竟是“小證”開“大車”
9月19日下午15時,黃島交警大隊民警在204國道王臺鎮路段執勤時查獲了一輛號牌為魯L***06重型半掛托盤車,該車輛“背著”多輛皮卡車,有明顯超高、超長違法行為,民警立即示意該車??柯愤吔邮軝z查。
經檢查,該車屬重型半掛牽引車,而且后面的托盤也明顯有改裝加長的痕跡,當民警要求司機出示駕駛證時,司機聲稱自己忘了帶了,民警進而詢問其身份證,司機也稱自己沒帶,號碼也記不起來了,經過半個小時的周旋,見民警要把自己帶到中隊詢問,他不得不從車內的包里拿出一本駕駛證,駕駛證顯示,司機趙某系B1證,而駕駛這種重型半掛牽引車應持有A2及以上的駕駛證,屬準駕不符。隨后執勤民警將其帶回進一步審查。
趙某稱,自己是濰坊人,經熟人介紹接一些拉貨的活,因為是都是熟人介紹,所以對方一般也都不會檢查駕駛證,這批車是從諸城某廠運到青西新區,正要上高速運到河北保定,為了多拉幾輛車就對自己的托盤車進行了改裝,這這樣不但自己能多掙點,而且廠家也能省部分運費。當民警介紹說這樣行駛是十分危險的行為時,趙某稱自己開過大車,覺得慢一點可能不會有什么問題。
目前,司機趙某因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罰款500元,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合并處罰25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
案例四:超載貨車路上“蝸牛爬”稱交警管不著
2017年9月18日下午,青島即墨交警高新區中隊巡邏民警在轄區內進行日常巡邏,當巡邏至204國道一汽大眾路口處,發現一輛懸掛魯BL6599號牌的紅色重型渣土車從旁邊的工地出來,由于超載正在路上"蝸牛式”爬行,還伴隨著烏黑的濃煙,執勤民警隨即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
見到交警檢查,違法駕駛員呂某某竟然稱該車輛只是在工地內倒運渣土,交警管不著。執勤民警對其進行了教育,隨后執勤民警將其車輛扣押至停車場進行過磅,經過磅后得知,該車核定載質量為31000KG,實際載質量為66520KG,超載114.58%.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部門責令其將魯BL6599號重型自卸貨車上的渣土卸載轉運,恢復到正常載質量。駕駛員呂某受到罰款2000元,記6分,暫扣機動車的處罰。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通訊員 欒心龍[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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