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李滄法院執行行動:老賴熟睡被逮妻子立馬還錢
正在家中熟睡,老賴被法官當場堵住并帶回法院,耐心講解政策后,妻子帶著錢繳納了罰款……23日,李滄法院開展凌晨執行行動,一上午時間,共強制拘傳被執行人6人,拘留2人,執結案件10件,執結標的230余萬元。
老賴家中熟睡被堵家中
被執行人張某與申請人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16年12月,李滄法院判決張某支付借款2萬元。后張某不履行義務,王某向法院申請執行。2017年7月,執行法官將張某傳喚至法院,敦促張某做出還款計劃,張某承諾將借款分兩次付清,但并未實際履行。早上5點10分,執行法官來到張某家中,將正在熟睡的張某逮個正著,拘傳回法院。執行法官耐心向張某講解了相關法律規定。由于擔心被司法拘留,張某開始在法院積極聯系籌款,最終由其妻子將2萬元現金交到法院,案件執結完畢。
害怕被拘老賴當場還錢
2016年3月,李滄法院判決被告劉某與原告簽訂的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劉某須返還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1萬元。判決生效后,劉某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法院依法對劉某進行強制遷出,將房屋返還給原告,但房屋占有使用費劉某一直未支付,執行法官多次催促,劉某仍不履行。執行行動中,早晨6時許,執行法官來到位于李滄區牛毛山上的涉案房屋所在地,找到劉某將其拘傳回法院。在法院,劉某辯解稱已經委托他人將1萬元轉交,但沒有證據。執行法官告知不履行義務將被司法拘留的后果,劉某思慮一番后,聯系家人將1萬元錢款交到了法院。
拒不還款老賴車輛被扣
2017年1月,經李滄法院主持調解,被告孫某應償還原告借款本金和利息23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孫某失去聯絡,一直未履行義務。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8月23日早上7時許,執行法官來到孫某前妻于某位于嶗山區苗嶺路的住處。見執行法官來了,于某閉門不出。執行法官在門外向其講解法律規定,于某不予理會。為敦促李某履行義務,執行法官將于某停在小區樓前的車輛進行了扣押、查封,如果于某不履行還款義務,將對該車輛進行拍賣。
半島全媒體記者 孫桂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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