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膠州法院與保險公司合作“懸賞保險”抓老賴
“喂,你好!懸賞一萬元找姓王的這個懸賞金是真的嗎?俺可以提供點線索……”7月28日傍晚,膠州市法院執行局張法官接到一個舉報電話。這是膠州市法院探索“懸賞保險”機制以來接到的第一條有效線索。
所謂“懸賞保險”機制,是膠州市法院與保險公司合作于7月25日啟動的懸賞保險機制。申請執行人可用自愿投保的方式申請懸賞執行,保險公司對賞金承擔賠付責任。不僅可降低懸賞成本,申請人還可以自愿提高懸賞金額,吸引更多的熱心公民提供線索。膠州法院與第三方合作建立懸賞保險機制解決“執行難”,在全省屬首家。
如開頭所述申請執行人張某與被執行人王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執行標的額為141755元。被執行人王某在執行過程中下落不明,法院決定發布尋人懸賞公告,懸賞期限為一年,懸賞金額為一萬元。利用“懸賞保險”機制,張某需拿出懸賞金的10% 、即1000元,懸賞期限內,一旦有人通過提供線索使案件成功執行,剩余懸賞金額,由保險公司承擔,同時,保險公司也可根據案件執結案款情況另獲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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