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周知!嶗山景區非開放區域封山延期至月底
5月10日,青島嶗山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發布關于在嶗山封山延期的通告,根據《青島市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結合嶗山氣象火險等級預報,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決定,將2017年2月15日發布的《關于在嶗山森林高火險區實行封山的通告》封山期限,延期至2017年5月31日。
以下為通告原文
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關于在嶗山封山延期的通告
根據《青島市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結合嶗山氣象火險等級預報,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決定,將2017年2月15日發布的《關于在嶗山森林高火險區實行封山的通告》封山期限,延期至2017年5月31日。現通告如下:
一、5月11日至5月31日對嶗山行政區域內除櫻桃園外的所有集體山林和嶗山景區未開放區域繼續實行封山管理,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
二、在封山期限內,除駐林區內的單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進入封山范圍;確需進入的,必須經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批準,嚴格按照批準的時間、地點、范圍和防火規定進行活動。
三、林區內企業單位、施工單位、農家宴、漁家宴等經營業戶和櫻桃園所有者應承擔起職工、就餐者、入園者等管理服務對象的防火管理責任,按要求做好防火宣傳、火種收繳、人員登記等工作,消除火災隱患。
四、所有進入封山林區的人員,應當接受山林權屬社區、林區、景區管理人員的統一檢查、監督和管理。嚴禁攜帶火種入山和一切違規用火行為。參加櫻桃節游園人員活動范圍限制為櫻桃園區。
五、違反上述規定,依據有關條規從嚴處罰;不接受檢查、不聽勸告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2017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結束。
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
2017年5月10日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