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中院集中公布第26批1897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1296個,法人或其他組織601個。截至目前,2016年全市已經公布失信被執行人15242個,自然人12254名,法人或其他組織2988個,促使2127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1637案,另有516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772個,執結標的額34222.84萬元。
據悉,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止到2016年12月14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可登錄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http://qdzy.sdcourt.gov.cn)“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
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中院已集中公布二十六批共39198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32052名,法人或其他組織7146個。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3693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3108案,另有1114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1319個,執結標的總額59511.9萬元。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銀行的大型電子顯示屏和LED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同時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單位(部門)。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國范圍內被禁止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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