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上,女司機認為自己家離吃飯的地方很近,不顧酒駕開車往家走,在金水路和文昌路路口發現交警后突然靠邊停車被李滄交警查獲。
車窗放下后,民警聞到車內一股非常重的酒氣。在民警的詢問之下,女司機肖某某承認喝了酒。經測試,其酒精含量為60.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肖某某稱自己就是在附近吃的飯,覺得喝的酒不多,離家又近,沒想到還是被查了,剛才老遠看見交警心里發虛,下意識停下了車。等待這名女性酒司機的將是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證6個月的嚴厲處罰。
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韓通科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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