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10日訊 據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青島市檢察院對清江路命案被告人提起公訴
10月9日,青島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對清江路命案的被告人趙亮提起公訴。
經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2016年6月8日10時許,被告人趙亮駕車行駛至市北區清江路與淮安路路口時,與一公交車發生交通事故。在等待保險公司出險時,趙亮因故與從附近超市出來的被害人翟某發生口角并廝打。后趙亮趁翟某不備,持從其轎車后備箱內取出的棒球棍擊打翟某后腦部,將翟打倒在地后,又朝翟某的頭面部、頸部、胸腹部、手臂等部位擊打二十余下,再持水泥磚塊朝翟的頭面部擊打數下,致翟某當場死亡。案發后,趙亮撥打110稱發生交通事故,后被趕到現場處警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市檢察院受理該案后,經審查全部案件材料,并依法訊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被害人親屬的意見,認為被告人趙亮故意殺人,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32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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