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失蹤”兩年的被執行人李建(化名)主動聯系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聯系還款義務,并請求法官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屏蔽。至此,該院上榜的失信被執行人先后有130人主動履行責任,進而從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上消失。
黃島法院執行局局長宗桂平向記者介紹,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實施以來,黃島區法院根據規定要求,先后將符合條件的1260名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購買不動產、旅游度假乘坐飛機、高鐵、入住星級賓館及高消費等事項都將受到限制,讓“老賴”無藏身之地。
據悉,懾于失信“黑名單”的威力,實施信用懲戒以來,黃島法院上榜的失信被執行人,先后有130人主動履行了義務。取得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雙豐收。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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