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4號凌晨,青島膠州市一交叉路口處發生的一起車禍,造成四人死亡,而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一方駕駛員酒駕。
據報道,事發當晚12點,在青島膠州市泉州路與中環路交叉路口處,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大型臥鋪客車與一輛轎車相撞,由于當時撞擊力度非常大,小轎車在旋轉了好幾周后撞到了路邊的綠化帶里。
膠州市交警大隊事故科副科長于容稱:“大客車在我的右側橫在路邊上,小轎車被大客車撞到這邊的花壇里邊,轎車的左側和大客車的前側相撞,嚴重變形。轎車里一位乘客直接被甩到燈桿的旁邊,當時地上散落一些汽車的碎片,以及一些血跡。”
事發時,客車上并沒有乘客,客車司機也沒受傷,但轎車上的三名乘客當場死亡,另一位乘客在送醫后不治身亡,轎車駕駛員黃某也身受重傷,現場搶救后直接進入重癥監護室。
膠州市交警大隊事故科副科長于容稱:“經調取監控和對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測試,我們得知,小轎車駕駛員是醉酒駕駛,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大客車駕駛員沒有讓右側車輛先行,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據了解,事發當晚,駕駛員黃某和幾位朋友聚會慶生,酒足飯飽后,又去KTV唱歌,之后開車送朋友回家,在路上出了車禍。經檢測,轎車駕駛員黃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48.7毫克,屬于醉酒駕駛。(山東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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