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記者從青島公交集團了解到,遇到以下行為的乘客時,駕駛員以及公交安全稽查人員有權阻止其乘車,不聽勸阻者駕乘人員可報警尋求幫助:1、沒有足額打卡、投幣的乘客。2、攜帶重量超過30千克的物品或長度超過1.8米的物品不得乘車(重量在20千克~30千克或所帶物品占用一人站立面積的,應另購同程票一張)。3、赤膊者、醉酒失態者以及無人護送的精神病患者。4、攜帶腥、臭、污穢物品、家禽、寵物者;攜帶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玻璃、利器等其他有礙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5、擅自啟動車門、亂動車內有礙安全的機件設備及拉脫電車集電桿;6、在車內打鬧、斗毆或與進入駕駛工作部位及其他有礙安全的部位;7、在座位上躺臥或進行非法宣傳、商品推銷、乞討等活動。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潘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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