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黃先生向本報反映稱,他和十多位工人之前在城陽區南萬社區的一處建筑工地上做水電工,共計欠了30多萬工資。現在馬上就要過年了,十幾位工人的工資都沒有著落,希望記者幫助。
記者聯系上黃先生的時候,他對此事還是十分氣憤:“從去年秋天的時候,我們不少水電工就到城陽區南萬村旁邊的一個工地去做工,主要做水電工,后來干完了活兒,但是對方一直都沒有給我們工資,說是給,但是一直都在拖著,我們都沒有拿到,十幾人的工資總數有30萬,數量還是很大的,要是再不把錢給我們,我們就沒法回老家過年了……”
黃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工人們正在積極維權,但是因為沒有當時的合同,現在大家只能是集體維權,不知道應該怎么辦。
對于此事,記者聯系了黃先生所在的工地負責人,對方表示目前正在與工人們進行協商,盡快把錢給他們。到了2日下午,記者接到了黃先生的回復,稱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在3日早晨把工資結算完畢。
城陽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提醒廣大務工者,不管是否是臨時務工,務工者最好與相關單位簽訂一個勞動合同,臨時務工中容易發生討薪糾紛,其特點是項目的臨時性、施工方的臨時性和務工人員的臨時性,這些臨時性就增加了勞務關系的不穩定性,容易發生拖欠工資糾紛。城陽區司法局工作人員提醒,外出務工者的底線是要留書面材料、記住老板的姓名、電話和個人信息、企業的相關信息。“如果雇工者說‘錢早晚給你,但現在沒錢’,務工者愿意等可以給出一定時間期限,再通過司法途徑,如果務工者不愿意等可以直接帶著相關證據到法律援助中心來,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潘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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