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經濟適用房的分配是按照怎么樣的計分排序標準進行的?其中涉及到的因素有哪些?
計分說明
為加強我市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銷售管理,進一步體現困難優先的分配原則,結合我市實際,將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銷售中的電腦搖號方式調整為綜合計分排序方式,依申請家庭得分高低排序選房,各申請家庭得分為本規則一至五項得分之和。
計分規則
一、按家庭住房面積狀況計分(最高35分)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35
二、按家庭收入狀況計分(最高10分)
(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920元的計10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920元的計7分。
三、按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平均年齡狀況計分(最高35分)
計分公式為:(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平均年齡/80)×35
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平均年齡80(含)歲以上為最大分值,計為35分。單身申請人年齡作為平均年齡帶入上述公式計算。平均年齡計算到“日”,計算截止日為銷售公告中公布的輪候排序計分日。
四、按申請家庭人口狀況計分(最高20分)
按申請家庭人口數量計分,一人戶家庭計5分;兩人戶家庭中,家庭成員為同一代的計10分,家庭成員為兩代的計15分;三人及以上戶家庭計20分。
五、依取得登記資格時間加分(最高10分)
申請家庭自取得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之日起,每滿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加分總值不超過10分。
其他說明
六、對國家、省、市文件規定需優先配售的群體,由市國土資源房管局依需求和可售房源情況優先劃定房源解決。
七、本計分規則數值精確到小數點后四位數;對總分值相同的申請家庭,輪候順序依據資格申請的先后順序確定。
八、本計分規則適用于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家庭的輪候排序工作。
九、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來源:信網綜合 編輯:云彩]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