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根據《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2015年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醫療保險合二為一,統稱為居民社會醫療保險。青島戶籍未參加職工醫保居民或少年兒童/大學生可以按照規定參加青島居民社會醫療保險。但不少青島市民對于新居民醫療保險政策不是很清楚,有市民問,青島居民醫療保險是按月繳費還是按年繳費?
青島醫療保險是按月繳納嗎?
【答】:不是,青島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不是按月繳費,而是按年繳費。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社會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參保居民應當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以便及時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如還有什么疑問,歡迎撥打0532-12333進行詳細咨詢。
一、打算參加居民醫療保險,不知居民醫保每月需繳費多少?什么時候繳費?
【回復】:青島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由個人按年度繳納,財政予以補貼。一般是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繳納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用。咨詢電話0532-12333。
二、青島居民醫保跟職工醫保一樣都是按月繳費嗎?可以同時參加居民醫保與職工醫保嗎?
【回復】:不是,青島居民社會醫療保險是按年繳費,職工醫療保險是按月繳費。青島居民不能同時參加職工醫療保險與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參加。
三、青島居民醫療保險是當月繳費次月生效嗎?新生嬰兒3個月參保如何享受醫保待遇?
【回復】:不是,參加青島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并按照規定在集中繳費期繳費的,社會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嬰兒在出生六個月內參加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