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青島公積金按月還款劃付怎么辦理?
答:在本市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尚未結清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逾期(雖有逾期但已還清)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按月支取劃付手續。對于簽訂了按月支取劃付協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于每月3日(節假日順延),按借款人上月住房公積金貸款實際償還額(不含提前還款額),將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至借款人的聯名卡中,用于償還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如賬戶余額全部劃轉仍不足償還本月貸款本息的,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自籌資金補足。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特別提醒已簽訂支取劃付協議的借款人,一定要及時查詢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資金情況,確保賬戶余額資金充足,防止發生貸款逾期。市民可登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qdgjj.com)或致電12329客服熱線和各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處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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