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怎么把在青島繳的公積金轉到外地?
答:職工戶口遷出本市,調到本市以外城市工作的,需提供戶口遷移證明原件、調入單位出具的接收證明及相關憑證后,可采用攜帶自己住房公積金的方式將其轉賬到調入單位所在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賬戶。以匯兌方式辦理轉賬手續的,還需提供調入單位所在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確認單。
職工戶口遷出本市或職工戶口是非本市轄區戶口的,與本市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在本市以外城市暫時沒有工作單位的,應按規定辦理封存或封管。以上辦理提取的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均交給原單位經辦人代為辦理提取手續。賬戶的公積金包括個人繳存、單位繳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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