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指導各地加強和規范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提高心理輔導工作的科學性、專業性,切實發揮心理輔導室在提高全體學生心理素質,預防和解決學生心理行為問題中的重要作用,為每個孩子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指南》明確了中小學心理輔導室的建設目標、功能定位、基本設置和管理規范。提出心理輔導室建設應堅持立德樹人,以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為根本,心理輔導室軟、硬件設施配置遵循中小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心理健康教育規律,重在提供心理輔導和心理健康服務,通過向學生提供發展性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培養他們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促進學生身心和諧可持續發展,有效適應學校生活和社會公共生活,為他們快樂學習、健康成長和幸福生活奠定堅實基礎。
《指南》強調,心理輔導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個別輔導和團體輔導,幫助學生疏導與解決學習、生活、自我意識、情緒調適、人際交往和升學就業中出現的心理行為問題,排解心理困擾和防范心理障礙的專門場所,是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陣地。其主要功能是:
1.開展團體心理輔導。關注全體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開展面向全體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和團體心理輔導活動。
2.進行個別心理輔導。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有效的個別輔導,提供有針對性的心理支持;或根據情況及時將其轉介到相關專業心理咨詢機構或心理診治部門,并做好協同合作、回歸保健和后續心理支持工作。
3.監測心理健康狀況。了解和監測全體師生的心理健康狀況、特點和發展趨勢,及時發現問題,有效監控、防范和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減小危機事件對師生的消極影響。
4.營造心理健康環境。對有需要的教職工進行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營造積極、健康、和諧的育人環境。舉辦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幫助家長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長的特點、規律以及教育方法,協助家長共同解決孩子發展過程中的心理行為問題。利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資源服務社區,發揮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輻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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