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通過構建十個方面的政策框架,出臺39條“三創”扶持政策,積極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著力破除一切制約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激發全社會的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加快匯聚起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新動能,加快把青島打造成為特色鮮明的創新之城、創業之都、創客之島。
【總體要求】
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
該意見提出,打造創新之城是將創新驅動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各個方面,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和社會管理深度融合,科技支撐引領作用顯著;打造創業之都是將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業理念深入人心,創業服務體系完善,創業文化氛圍濃郁,創新創業帶動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效果突出;打造創客之島是讓創客群體的激情迸發,成為城市創新發展的重要動力源泉,創客精神廣泛傳播,成為城市文化的重要內涵,創客空間無處不在。
全力打好 “三創”(創新、創業、創客)發展戰役,我市的基本原則是創城市觀念之新、創體制機制之新、創產業模式之新、創發展氛圍之新。著力破除科研人員、企業家、創客、創業者創新創業的障礙,大力發展 “互聯網+”“海洋+”,把創新成果變成實實在在的產業活動,努力把青島打造成同類城市中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營商環境最優的城市,著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和社會氛圍。
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70萬人
根據規劃,到2016年,我市重點打造“一谷兩區”三大重點創新區、10條創業街、100家創客空間,集聚和服務5萬名創客,構建“一區一街一基金”(每個區市建設一條創業街區,設立一項創業孵化投資基金)和“一校所一基地一基金”(每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設一個創業孵化基地,設立一項創業孵化投資基金)的格局。全社會研發經費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77%;全市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70萬人;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5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力爭達到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超過8000家;技術交易額超過100億元;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0%左右;海洋生產總值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2%。
到2020年,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制度環境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人才、信息、技術、管理、資本等創新創業要素富集,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更加突出,企業研發人員和發明專利占全市的比重力爭達到80%,企業研發機構和研發投入占全市的比重力爭達到90%,協同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創新成果得到充分保護,創新價值得到更大體現,創新資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現代產業結構持續優化,把青島打造成為特色鮮明的創新之城、創業之都、創客之島。
【公平競爭】
營造鼓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
該意見提出,我市將營造鼓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制定《青島市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5-2020年)》,爭取設立市知識產權法院,完善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制度。
建設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度,推進工商登記便利化,加快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實行“一照一號”。糾正不當補貼和利用行政權力限制、排除競爭的行為。健全要素價格倒逼創新機制,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落實“兩高”行業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階梯式電價和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
【創新導向】
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
為了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我市將完善企業為主體的創新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在創新決策中的重要作用。鼓勵企業牽頭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到2020年,開展研發活動的規模以上企業比例力爭突破15%。
激發企業創新活力,發揮大企業創新骨干作用,開放共享創新資源,搭建新型創業平臺,培育和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集聚發展。健全創新產品采購政策,完善支持采購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政策措施,加大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政府采購力度,采用首購、訂購等非招標采購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促進創新產品研發和規模化應用。
【創新活力】
激發高校科研院所創新活力
為了激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創新活力,我市將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深化改革。鼓勵高等院校與企業聯合培養本科生、研究生,推行“雙導師制”。鼓勵人才在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間雙向流動,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可設置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選聘有創新創業實踐經驗的企業人才兼職兼薪。提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產業技術支撐能力。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面向地方產業需求開展前沿技術和應用基礎研究,提高聯合基金財政出資比例。
【成果轉化】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
我市將賦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應設立技術轉移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強化知識產權申請、運營權責。除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賦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鼓勵科技成果在技術交易市場公開掛牌交易。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機制,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在重要貢獻人員、所屬單位之間合理分配,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部分不低于收益額的80%。
【生態體系】
打造大眾創業生態體系
我市將加快構建眾創空間,以打造大眾創業生態體系,實施“青島大眾創業工程”和“創業青島千帆啟航工程”,加強政策集成和資源共享,打造主體大眾化、空間多樣化、服務專業化的創業孵化生態體系。培育壯大創業群體,實施 “萬名大學生聚青創業計劃”,開展“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島行”系列活動。實施彈性學制,允許在校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創業實踐可按相關規定計入學分。提升創業服務能力,到2016年,創業導師超過1000人,創業服務機構超過500家。
加快千萬平米人才公寓建設,各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要在創新創業人才相對集中區域,統一配建周轉公寓或購買存量房出租給創新創業人才居住。
【創客群體】
推動創客群體蓬勃發展
該意見提出,我市將開展全城創客行動,重點推動以大學生、海外留學人員、科技人員以及技能人才為骨干力量的創客實踐活動。推廣海爾“人人創客”模式,鼓勵企業成為新型創業平臺,為內部員工和外部創業者提供 “供應鏈+創投+市場”資源支持。搭建創客服務平臺,加快智能硬件、眾研眾籌等各類服務平臺建設,為創客提供線上線下相融合的低成本、便利化、開放式服務。
【金融支持】
強化金融對創新創業支持
為了強化金融對創新創業的支持,我市將壯大創業投資規模,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放大效應,逐步擴大海洋成果轉化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引導基金等基金規模,提高天使投資基金財政出資比例。加大科技信貸、保險支持力度,建立科技金融風險補償機制,對金融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保險等發生的損失給予一定比例補償。強化資本市場對創新創業的支持,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鼓勵企業上市融資,支持在“新三板”掛牌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和優先股。
【深度融合】
構建深度融合的創新機制
我市還將鼓勵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對開展國際研發合作項目所需付匯,實行研發單位事先承諾,商務、科技、稅務部門事后并聯監管。對科技人員因公出國進行分類管理,放寬因公臨時出國批次限量管理政策。復制推廣上海自貿區經驗,積極申辦青島自貿港區。爭取將我市列入中日韓自貿區協定框架下地方經濟合作示范城市、國家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和“保稅進口”模式試點。支持國際創新平臺建設,鼓勵和吸引海外研發機構、技術轉移機構、跨國公司在青建立研發中心和技術轉移平臺。
【模式創新】
全面推進產業模式創新
創新發展 “互聯網+”,制定“互聯網+”發展規劃,促進以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現代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等融合創新。推進 “互聯網+工業”“互聯網+農業”“互聯網+商務”“互聯網+文化”等各領域發展,形成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現工具的經濟發展新形態。創新發展“海洋+”,制定“海洋+”發展規劃,推動海洋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載體等深度融合。推進國家海洋技術轉移中心建設,加快成果轉化,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對接“一帶一路”戰略,以“一谷兩區”為重點,打造海洋創新高地,提質發展海洋經濟,彰顯青島城市特色。
【創新氛圍】
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氛圍
為了確保創新創業環境提升,我市將加強創新政策統籌,加強科技、經濟、社會等方面的政策、規劃和改革措施的統籌協調和有效銜接。鼓勵各類創新要素開放、流動、共享、合作,促進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協同創新。同時,強化對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科技創新的考核,加強對創新驅動政策、目標和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加大技術創新在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的比重。
———— 市科技局
風險補償補助護航中小企業
記者從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風險補償補貼、國際合作專項補助資金實施細則及科技保險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三項新政,以助推“三創”發展。
新政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由于大多數科技型中小企業存在輕資產、高投入的特點,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差,財務信用度較低,導致科技型中小企業長期存在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通過設立普惠性的風險補償補助資金,對金融機構融資風險給以一定程度的補償補貼,可以吸引眾多社會金融資本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金投放,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市場化融資失靈的問題。
根據規定,商業銀行向千帆企業發放的貸款年末不良率超過1%時,對超過1%且小于3%(含)的不良貸款損失,在實施盡職追償的前提下,按30%的比例進行補償。單一法人機構年最高補償1000萬元。
對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標準是按照擔保項目代償實際損失的20%進行補償,單一法人機構年最高補償1000萬元。對保險機構承保科技保險險種發生賠付的實際損失,按不高于20%的比例進行補償。單一法人機構年最高補償1000萬元。風險補償方式是按照投資機構以貨幣形式對千帆企業的實際投資額的10%進行補貼,單一投資機構最高補助100萬元。對科技金融服務機構進行后補助。按照為千帆企業實際融資額的千分之五進行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國際科技合作給予補助
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補助根據基地類型,補助標準為:國際創新園、國際聯合研究中心50萬元,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國際科技合作示范類基地30萬元。企業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研發補助標準為核定金額的50%,單個項目補助上限為50萬元。企業海外研發中心補助標準為50萬元。國際技術轉移機構建設補助根據機構類型,標準為:綜合性國際技術轉移機構補助50萬元,以后每年根據考核結果,給予不高于20萬元的補助;引進或共建國際技術轉移機構根據專家評審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國際技術轉移交易補助按照國際技術轉移機構促成的國際技術交易額度的10%進行補助,單個機構年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國際研發機構引進或共建補助標準為50萬元。
專項資金組建風險補償金池
我市2011年入選國家科技金融試點城市,在創新財政科技投入、科技信貸、天使投資等方面先行選試,但科技保險業務始終未出臺政策措施。《科技保險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重點從科技保險定位、支持范圍、職責分工等方面進行了相關規定。資金主要用于引導保險機構和銀行合作,開展科技信貸貸款保證保險等科技保險業務,支持納入“千帆計劃”范圍的企業融資發展。
專項資金參與組建的風險補償金池,專項資金、合作保險機構、合作銀行按4:4:2比例出資參與組建風險補償金池。當風險補償金池因貸款保證保險發生的實際損失超過資金總額30%時,應當暫停新增業務。
———— 市財政局
建立重大項目貸款“融資超市”
為保障全市經濟穩增長、調結構和激勵全社會創新創業,市財政局充分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促進“三創”發展。在支持銀行化解不良貸款方面,市財政籌措4億元,與國有投資公司共同設立不低于20億元的化解銀行機構不良貸款資金,降低我市不良貸款率,為我市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此外,為了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市財政籌措2億元,與國有投資公司共同設立10億元的轉貸引導基金,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支持,幫助企業破解續貸難題。為了推動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市財政籌措1億元,一是用于重點扶持的產業技改項目貸款貼息,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改造;二是出臺財政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一攬子政策,支持優勢傳統產業中的中小微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向高端、智能、信息化發展。
市財政局還制定出臺 “千帆計劃”配套政策,會同市科技部門研究制定了《青島市企業研發投入獎勵實施細則》、《青島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房租補貼實施細則》和《青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補助資金實施細則》。在加大重點建設項目投資力度方面,市財政籌措20億元,用于加快推進青島新機場項目拆遷工程和地鐵軌道交通項目建設,為全市重大項目提供更加有力的資金支持。籌措1億元,用于支持青島國家海洋設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加快建設。
我市將創新政府投資項目融資機制,建立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融資超市”,為重大項目建設營造更加優良的融資環境。盡快啟動168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進一步爭取國家發債額度支持。此外,我市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對未執行的當年及以前年度本級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結轉時間超過一年的政府性基金和超過兩年的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年底全部收回總預算,并且每項政府性基金累計結轉額不得超過當年收入的30%。
———— 市經信委
重點推進信息技術應用
近期,市經信委出臺了《關于青島市工業轉型升級引導基金管理實施細則》、《關于進一步支持全市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政策,加快企業轉型升級,近期,還將出臺系列新政,包括《青島市互聯網工業發展行動方案》、《關于開展小微企業轉貸引導基金試點工作的通知》、《關于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貸款貼息的措施》。
以 《青島市互聯網工業發展行動方案》為例,政策主要對2020年前全市開展互聯網工業進行了部署,通過實施發展智能制造、培育新業態新模式、開發智能裝備與產品、打造云制造服務平臺等任務,采取落實現有政策、增設專項資金、完善融資服務、強化人才支撐、組建產業發展聯盟等措施,重點推進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在工業各領域廣泛應用,促進傳統制造業加快轉型升級、實現提質增效,使青島成為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互聯網工業強市。該政策近期將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匯報,并做進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義印發。本版撰稿 記者 陳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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