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陽班主任
確認書規避了大學責任
昨天下午,重慶晚報記者聯系上陽陽的班主任劉敏老師。劉老師說,當時陽陽和媽媽拿著確認書從主城回江津時,自己還專門提醒了她們,問“這種事情穩妥不喲”?
在劉老師看來,這樣的確認書是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的,而且從確認書上的文字來看,也是規避了學校所有責任的,“要是學生被錄掉了,豈不可惜了?”
劉老師說,她教書這么多年,也曾聽過類似情況,幸虧這次沒有造成陽陽落榜,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重慶考試院
總分相同再比較綜合分
重慶晚報記者昨日就此咨詢了市教育考試院。
根據《重慶市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辦法》規定,順序志愿的投檔原則為:在志愿優先的前提下,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投檔,總分(統考成績+附加分)相同考生全部投檔;平行志愿的投檔原則為:在分數優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順序進行投檔,本科批次總分(統考成績+附加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比較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投檔。
律師陳銳偉
確認書是誤人子弟做法
重慶晚報律師團成員、千禧年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銳偉認為,這樣的確認書的確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在陳銳偉看來,正常情況下,必須按照重慶教育考試院出臺的規定,首先是出分數,然后根據分數線學生填報學校,最終學校通過填報分數線的高低來擇優錄取,這樣既能保護高分考生,也能還大家一個公平。“這樣簽了確認書最終孩子連檔都沒被投,在我看來是一種誤人子弟的做法。”陳銳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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