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或改變思路,取消不動產登記與房產稅掛鉤,以加快不動產登記工作落實。
經濟觀察網稱其從多個權威渠道獲悉,不動產登記工作不與房地產稅掛鉤,而突出其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的核心功能,要加快推進該項工作的全面推開。
即將出臺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細則》已是修訂的第五個版本,將按上述思路作出調整,并由初版193條細則減少至171條。
不動產登記一直被視為征收房地產稅的基礎。
按照房地產稅立法路徑:搭建房地合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啟動個人稅號(“納稅人識別號”)——起草房地產稅立法——為穩定稅負進行減稅——2017年兩會審議,上述工作以串聯推進,并聯執行。
在這一路徑指導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已于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第二十五條明確要求,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上述暫行條例意味著,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將納入個人稅收。
然而,因涉及房產稅、以人查房等因素,不動產登記工作進展緩慢。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王廣華近日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表示,截至3月底,全國300多個地市州盟、2800多個縣市區旗中,只有50個地市、101個縣完成了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占比分別不到16%和4%。即使已經完成職責整合的市縣,大多數也尚未將相應的登記機構進行整合,具體從事登記的工作人員尚未整合到位。
王廣華表示,從全國來看,市、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嚴重滯后,已成為當前制約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推進、《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的最大難題和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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