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56號國務院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對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登記程序、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等作出規定。
《條例》明確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同時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一個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不動產登記工作,并接受上級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條例》規定了登記簿的登記內容,要求登記機構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將不動產的自然狀況、權屬狀況、權利限制狀況等事項準確、完整、清晰地予以記載;規范了登記形式,要求登記簿原則上采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紙質介質;細化了保管責任,要求登記機構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度,永久保存登記簿,配備安全保護設施,任何人不得損毀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登記簿損毀、滅失的,要依據原有登記資料予以重建等。
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減輕申請負擔,《條例》簡化了申請程序,強調當場審查的原則,對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受理的,以及不屬于本機構登記范圍的,要書面告知申請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補正內容或者申請途徑,否則視為受理;登記機構能夠通過實時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
《條例》要求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不同部門之間要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條例》按照物權法的有關規定,把登記資料查詢人限定在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法查詢、復制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登記資料;查詢登記資料要向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資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資料。
為維護物權穩定,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條例》還明確,本《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解讀
不動產登記,就從咱家說起吧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2日正式公布。我們可以普及一下不動產登記是啥子,有啥用。就從咱家說起吧。
最直接的是房地統一
對城里人來說,不動產統一登記,最直接的是房地統一。我們經常說房地產,其實房產、地產是兩碼事兒。按國際標準,只有地產,沒有房產,所謂的不動產是指地產及其上面的建筑物。因為在物理世界,只有土地是“不動”的。因此,不動產登記,讓土地管理部門“牽頭”做,還是有道理的。
按憲法,我國城市土地是國有制。我們的普通商品房,房子是所有權,土地是使用權。大家知道,國有土地使用權有70年期限。所以我們就犯嘀咕——這不就成了租用嗎?對。但經濟法上有說法,無限期或非常長期的使用權,就相當于所有權了。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原則上規定住房70年后,土地使用權自動延期——盡管缺乏細則,也不清楚是不是免費。《物權法》的規定有待具體的細則,有前提意義的就是《不動產登記條例》(現在加上了“暫行”二字),就是要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當然包括房產與地產的統一。
有房子的人,都特別珍惜自己的房產證,但從法理上說,“地產證”更牢靠。為了老百姓切身利益著想,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就是要落實物權法要求,包括推動房產與地產統一,就是變成一個本本。這就是法學家們經常說的“不動產登記核心要件是登記簿”的意思。
農村才是“廣闊天地”
對于我們國家來說,最大一筆不動產,在廣大農村地區。
相對于城市房地產,農村土地可交易性差,自然在“價格”上沒優勢。但價格上沒優勢,不影響價值上有絕對優勢。物權法及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在法律上界定了農村不動產的范疇,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海域等,就是山水林田湖。以農村承包地為大頭,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改革,會使農村土地“活”起來,使農民獲得更多財產權。而這些改革的前提,就是明確的權屬關系,也就是不動產統一登記。就是要明確這塊玉米地是誰家的,把權屬證書發到承包經營權或使用權人手里,這塊地才能更順利、完整地流轉,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才談得上清晰分離。土地流轉、農地“入市”就具備了前提條件。這樣,農村不動產就值錢了。但“小產權房”不得進行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并不能改變全世界都通行的土地用途管制,也不可能改變憲法規定的土地所有制。
可能會“倒逼”反腐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出臺,關于“以房查人”“查房反腐”話題不免又熱起來。依法治國,治貪也要依法。一部法規的生命力在于法理依據和法源。物權法未賦予不動產登記“反腐”功能。但我們的世界從來都不像法學講義那樣講邏輯。我們知道《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沒有“反腐”法律功能,但老百姓希望它發揮“反腐”作用,因為“陽光立法”或“陽光法案”缺位。還是打個比方:《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可以發揮“反腐”功能,相當于把鋤頭當武器。鋤頭當然可以做武器,包括保家衛國的武器,但再好的鋤頭,打鬼子也不如槍炮。這槍炮就相當于官員財產申報法。當然,得慢慢來,而不動產統一登記,確實是今后一系列法治建設的磚,而且屬于第一塊磚,心急吃不了熱豆腐,我們得耐心一些,先用鋤頭把莊稼種好。
島城動態
全省不動產統一登記我市將率先啟動
記者昨天了解到,我市被省國土資源廳確定為全省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率先啟動城市。
我市加快不動產統一登記改革,建立市國土資源房管局、農業、林業、海洋漁業等8個部門參加的不動產統一登記聯席會議制度,積極推動房屋、土地、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制定相應的機構改革“三定方案”,為實現統一登記創造了基礎條件。我市被國土資源部確定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動態聯系城市和圖表卡冊證等文書設計參與城市,被省國土資源廳確定為全省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率先啟動城市。
我市在不動產登記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早在2001年就成立了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產權登記實行“房地合一”,即將咖啡色的房屋所有權證和黃色的土地使用權證“兩證合一”,變成了紅色的“房地產權證”,老百姓領到手,等于同時確認了兩項產權。2012年,按照住建部的部署,我市已經建成了覆蓋七區五市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當年已具備了和全國其他大中城市的聯網條件。不過這僅僅是限于房地這兩類不動產的登記,而草原、林地、海域等方面的不動產登記還是較為分散,我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將進一步完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記者 王磊江
訪談
信息平臺2017年全面運行
——專訪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2日正式對外公布,將于2015年3月1日起實施。就如何貫徹落實條例,加快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各項任務,國土資源部地籍司 (不動產登記局)司長(局長)王廣華22日接受了記者專訪。
記者:公眾最關注信息平臺,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進展如何?
王廣華:按照國土資源部第26次部長辦公會專題研究并審議 《“國土資源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建設總體框架》的精神,我們在已有工作安排基礎上,加快了信息平臺建設步伐,目的是 “反彈琵琶”,以信息化建設來推動不動產登記的“四統一”。
我們計劃2015年7月上線試運行信息平臺;2016年完善平臺并擴大試運行范圍;2017年全面運行。目前已經形成了平臺建設的頂層設計,即將組織平臺的開發建設。
記者:參與條例制定的學者認為,條例都是原則性條款,真正落地需要操作細則,進展如何?
王廣華:條例明確提出了要制定實施細則。結合條例頒布和實施,我們將抓緊做好《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表卡簿冊和證書式樣、不動產權籍調查的相關政策和標準等部門規章和標準的制定工作,進一步細化登記類型、登記程序、各類不動產物權登記的要求、登記機構和人員職責等,明確和統一不動產登記表卡簿冊和證書式樣內容,規范不動產權籍調查的要求,健全條例的配套政策,確保條例順利實施,為統一登記提供充分的依據和保障。地方也要同步推動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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