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進入會場前,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監察部部長黃樹賢、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國務院僑辦主任裘援平踏上大會堂北門部長通道的紅毯,回答了媒體提出的問題。
國土部部長姜大明:
證書使用權有期限 所有權無期限
針對大家關心的不動產登記問題,姜大明對于不動產權證書中“使用期限”作出回應。他表示,新版《不動產權證書》上“使用期限”是登記土地使用期限,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姜大明表示,公眾對不動產登記問題存在一些誤解。 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施行,同時也正式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新版《不動產權證書》上設置的“使用期限”一項引起廣泛關注,甚至有報道稱,“使用期限”一欄內容意味著“全國業主變房客”。對此,姜大明表示,證書有權力類別,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是登記土地使用期限,房屋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
耕地劃定永久基本農田
對于耕地保護,姜大明明確表示,國土資源部已和農業部合作開展一項工作,就是將耕地總量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劃定為基本農田,讓中國人的飯碗有基本保障。姜大明說,劃定基本農田按照從大城市到小城市,從城鎮周邊到廣袤農村的“由大到小、由近及遠”原則開展工作。姜大明指出,劃定基本農田的工作,關鍵在于城市周邊耕地的劃定。“城市建設會侵占耕地,城市周邊多年形成的優質耕地需要更多保護。”姜大明說,永久基本農田一旦劃定,除了法律規定的比如交通、水利等用途無法避讓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侵占。
國土部:房屋所有權不存在期限問題
近日,有輿論稱新版《不動產權證書》中出現的“使用期限”一欄內容意味著“全國業主變房客”。國土資源部就此說法正式回應,房屋所有權本身不存在期限問題。
國土資源部的官微“@國土之聲”還解釋,《不動產權證書》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而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
產權登記一直有使用期限
國土部表示,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無。一方面,能夠讓權利人以及相關利害關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續期的,方便權利人及時續期,依法保護合法權利;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便于在轉讓或抵押等交易活動中依法保障權益。
國土部稱,產權登記一直有使用期限。在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前的分散登記時期,土地登記也有限期,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產權證書上也記載了土地使用權期限。
土地所有權等不用填寫
國土部同時對“使用期限”的填寫內容進行了釋義,即土地上有房屋、構筑物的,由于房屋所有權無使用期限,因此只填寫土地出讓合同中記載的土地使用權起止日期,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海域上有構(建)筑物的,只填寫海域使用權的起止日期,填寫“海域使用權××××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土地所有權以及劃撥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未明確權利期限的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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