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工商12315消費維權案例 陶女士2014年10月3日在手機店購買了一部手機,手機充電器充電時候經常發燙,經售后鑒定確認是質量問題,他們同意給陶女士維修充電器,但陶女士感覺用著不太安全,陶女士想知道這種情況能要求退換嗎?
青島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提示:根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電池、充電器、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接口卡等移動電話機附件出現本規定附錄3《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還貨款;與主機一起銷售的,按退貨當時單獨銷售的價格一次退還貨款。”
性能故障指:充電器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電器無法正常充電;電池充電后手機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斷依據為電池容量不小于80%);移動終端卡不能正常工作;外接有線耳機不能正常送受話;數據接口卡不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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