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融資租賃、小貸、商業保理之后,存量信托產品成為P2P又一個新的“圍獵目標”,甚至連互聯網搜索平臺也已投身其中。
P2P覬覦信托質押融資
11月25日,深圳互聯網金融搜索平臺高搜易推出了一款名為“信托寶”的產品,由投資者投資受讓已成立的信托受益權。截至12月1日,該產品已發布兩批四期,預計募集資金90萬元,收益為9.3%~10%。截至記者發稿時,已募集到位資金63.2萬元,共有189名投資者參與購買。
網站信息顯示,高搜易的業務模式是與P2P平臺合作,前者提供客戶,后者提供交易發布的平臺,“信托寶”最低投資門檻僅為10元,投資期限為3個月至1年,而預期年化收益率則達8%~12%。
高搜易CEO陳康表示,該產品對接信托持有人和P2P投資者,實質上是信托受益權質押融資,即原持有人將所持已成立的信托份額質押給該平臺,獲得授信額度,向投資者募集資金。在這種模式下,信托權益本身并不發生轉移,但轉讓方可以解決短期資金困難。
無獨有偶,一些嗅到商機的P2P平臺,也已瞄準了這一市場。在此之前,上海就有一家P2P平臺已推出類似業務。不同的是,該平臺直接對接信托持有人和P2P投資者,投資門檻也相對略高。公開信息顯示,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均已開展此類業務。此外,目前已有近30家信托公司在官網設置了轉讓平臺。
兌付保障難題
轉讓所持信托收益權,獲得短期資金周轉,是轉讓方最主要的資金用途之一。但如何防范轉讓方不能還款的風險,則是投資者和平臺面臨的主要問題。
與直接從信托公司購買相比,P2P和互聯網平臺在保障本息方面,也存在法律障礙。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肖颯分析,如果平臺承諾兜底,最終又發生風險,在投資者人數超過30人的情況下,很容易觸發非法吸收存款罪名。如果不承諾保本保息,則可避免這一風險。而這又將投資者推向了危險境地。
對此,陳康稱,該平臺不對產品承諾兜底,但萬一出了問題,會向投資者進行安慰性的補償。此外,還會進行“跟投”,以增強投資者信心,并加強對轉讓產品和轉讓方的風控。
肖颯認為,不保本息雖降低了平臺風險,但投資者卻要自擔風險,而P2P投資者很多缺乏風險識別能力。因此,平臺要盡可能地做好項目盡職調查和審查工作,而設立風險保障基金亦是常見做法。(一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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