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原文是從英文Trust翻譯而來,在中國因為近年來快速發展的保險業、金融業和投資信托被大多數人理解為投資或理財的一種。其實,在美國只要提到信托,人們想到的都是生前信托(Living Trust),主要是指對個人財產在生前身后的管理與分配做出明確的安排,以防萬一,既有避稅的作用,也避免了走法庭程序的耗時耗財。
一位很有威望的法律專家朋友曾經引用《華爾街日報》的一段話來概括生前信托:“可撤銷的生前信托較遺囑相比好處多多。其過程簡單,費用低廉,保護隱私,而且很有可能幫助你省稅。”
生前信托好處多多首先體現在保護受益人的安寧和正常生活。生前信托提供直接、簡單的程序讓受益人接受遺產。沒有生前信托,受益人就要去找遺囑驗證法庭來辦理相關手續。如果死者留下遺囑,就讓遺囑中指定的執行者開始這場馬拉松;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那么就需要由法庭任命一位家庭成員擔任行政管理,也就是遺囑執行者。這項工作通常耗時半年到一年,這也是很多遺產繼承人最怨聲載道的地方。
好處之二是保護受益人的經濟利益。在美國大多數州,律師辦理遺囑驗證都會收取固定的費用或是按工作小時來收費,價格不菲。加州(還有其他的少數州)的律師甚至會按照遺產的金額以遞減百分比來收取費用。所以投資移民在加州辦妥生前信托可以大大減少身后的律師費用。
第三是保護隱私。遺囑認證需要找到所有的受益人,包括海外的、外州的受益人,需要認證所有的財產,包括外地的房產。伴隨而來的是受益人之間和受益人與債權人之間的糾紛。而且在美國,人一旦死亡,執行遺囑的私人資料也會公布于世,這常常讓居心叵測的詐騙者嗅到血腥,導致無緣無故和無中生有的債權糾紛。
第四是保護自己的財產。2014年初大牌演員詹姆斯·甘多菲尼(JamesGandolfini)突然去世,年僅51歲。此公留下了7000萬美元的遺產,因為沒有一個周全的生前遺囑,預計要交納的稅將達3000萬美元。
第五是保護受益人的權益。美國歷史上從來不乏名人和有錢人的各種遺產糾紛案例:歌星索尼·博諾(Sonny Bono)在滑雪事故中喪生,既沒有遺囑,也沒有生前信托,結果他的遺孀不得不與前來分錢的前妻大打出手,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不知道從哪里冒出來的“私生子”和形形色色的其他債權人。最出名的應該是億萬富翁霍華德·休斯(HowardHughes)在死后被發現唯一留下的一份手書遺囑是偽造的,結果他留下的遺產歷經34年才最終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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