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0月16日訊 為有效預防應對重污染天氣,降低危害程度,青島市環保局總結近年來重污染天氣應對經驗,按照《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精神,對《青島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并經市政府同意于10月10日印發實施。新的預案主要修訂了四大方面。
新的預案規定,I級應急響應措施為,主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臨時停課;停止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之外的一切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生產活動。
增加了風險評估章節
分析了我市大氣污染的來源,認為燃煤、工業、機動車、建筑和道路揚塵等主要排放源污染物排放量大,不利的氣象條件,外來污染和本地污染的疊加是引發重污染天氣的直接、間接原因。
調整了重污染天氣分級
按照重污染天氣嚴重性和持續時間,將原有的兩級調整為3級,分為重度(連續3天及以上發生重度污染天氣(AQI>200))、嚴重(連續3天及以上發生嚴重污染天氣(AQI>300))、極嚴重(1天及以上發生極嚴重污染天氣(AQI≥500))三個級別。預警和應急響應分級也進行了對應調整。
增加了成員單位
在原有14家成員單位基礎上,增加了市農委、市工商局、青島供電公司作為成員單位,按照職責開展相關領域重污染天氣的預防應對。
調整了應急處置措施
將原預案II級響應措施調整為III級響應措施,并增加了火電、鋼鐵、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業實施限排措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30%以上;主城區內非集中供熱燃煤工業鍋爐在日常運行的基礎上限產30%以上;主城區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將原有I級響應措施調整為II級響應措施,并增加了火電、鋼鐵、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業實施限產措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累計削減60%以上;將原有II級響應措施中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嚴格控制辦公車輛使用,每日停駛部分公務車輛保留,并明確了停駛數量。I級應急響應措施為,主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臨時停課;停止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之外的一切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生產活動。
修訂后的預案還對預警程序、預警響應措施、信息報告及發布程序、調查評估、應急保障等進行了完善。(通訊員 孫俊杰 魏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