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李香蘭,不光是現在的年輕人,恐怕解放后出生的人都對她感到陌生。但一首張學友演唱的著名歌曲總能喚回我們的些許記憶,這首歌的名字就叫《李香蘭》。
“惱春風,我心因何惱春風。說不出,借酒相送……”歌曲哀婉動人,推出之時沒有獲得任何獎項,卻在多年之后紅遍香港,成為罕見的雖非冠軍單曲卻日后大熱之粵語經典。同樣的,周星馳主演的香港喜劇電影《國產凌凌漆》中,不僅反復提及李香蘭的名字,袁詠儀飾演的女主角“李香琴”更自稱為李香蘭之女。
這樣一個謎一樣的李香蘭,肯定會引起很多人的疑問。她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又有怎樣一段傳奇的經歷,以至于被文藝界屢次提及?
李香蘭其實是個日本人
如果只看名字和長相,絕大多數人都會以為,李香蘭是一名中國人。其實,李香蘭是被日本人打造出的一名中國歌星和演員,確切地說,她是一名日本人,而且也有自己的日本名字——山口淑子。
李香蘭曾執筆《李香蘭——我的前半生》一書,這本書主要著墨于她的前半生 。這段時期是最讓她不堪回首、讓她感到悔恨和“自我厭惡”的,但也正是在這段時期,她紅遍了中國。
李香蘭,本名山口淑子,1920年出生在日本的一個漢學世家,祖父是一名漢學學者,父親受其影響早年到中國學習,后在“滿鐵”公司任職。山口淑子出生在沈陽,后來在撫順居住。1932年,少年時代的李香蘭親眼目睹的那場慘案讓她終生難忘,她看到幾名被綁的中國人被日本憲兵槍殺。后來她才知道那與“平頂山慘案”有關,平頂山事件中,她的父親因“通敵”受到拘留,事后山口淑子一家遷居沈陽。13歲時,山口淑子認了父親的中國同學、當時的親日派沈陽銀行總裁李際春為養父,從此,她便有了一個中國名字——李香蘭。
關于李香蘭名字的來歷,王棵鎖在《李香蘭:從“日滿親善”到對華懺悔》一文中有過交代,不少人望文生義,以為一個日本女人,她取名“香蘭”(在古典詩詞中,“蘭”始終含有真、善、美的傳統意味)是為了取悅中國人,獲得政治宣傳的優勢。而事實卻并非如此,“李”是隨李際春的姓,“香蘭”則是她父親山口文雄的俳號。
1934年,李香蘭被父親送往北京的潘毓桂的家中寄居,在翊教女子中學就讀,為了融入中國女學生之中,她開始有意識地隱瞞自己的日本人身份。這段生活歷練,使她能講一口流利的中國話,在生活習慣和為人處事方面都和一般的中國人毫無二致。然而,雙重身份始終讓山口淑子感到痛苦,這種身份焦慮注定要伴隨她在中國演藝生涯的始終。《李香蘭》一書的作者藤原作彌曾這樣評價李香蘭,“她在祖國日本和成長地中國之間的夾縫里受到命運捉弄,度過了非常苦惱的青春歲月。”
后來,李香蘭師從白俄著名的歌劇演員波多列索夫夫人學習聲樂,音樂天分得以發掘。偽滿政權成立后,奉天(沈陽)放送局設置了“滿洲新歌曲”欄目。他們向社會招募專職的中國女歌手,當時只有13歲的李香蘭入選,成為偽滿女歌手,開始了她的歌壇生涯。從1937年開始,李香蘭在北京求學畢業后又回到東北,成功地演唱了《滿洲姑娘》《夜來香》《何日君再來》等歌曲 。這些歌曲在當時皆成為投向中國人精神、靈魂的糖衣炮彈。
值得一提的是那首《夜來香》,后來為鄧麗君翻唱,紅遍海峽兩岸。雖然一度被視作“靡靡之音”來對待,但終究因為兩岸的開放得到解禁,成為至今傳唱不衰的歌曲。
抗戰勝利后被控“文化漢奸”
現在依然很難想象,在抗戰時期紅遍全國的李香蘭是抱著一種怎樣的心態登上舞臺的。
在中國,她被當成“懂日語的女星”來對待,而在日本,她又被當成自甘墮落者被呵斥。僅從李香蘭晚年的一些回憶中,我們就可看到這種矛盾心態是多么的強烈。趙娟在《李香蘭在中國東北》一文中說,那是1938年10月,18歲的李香蘭作為“日滿親善”代表首次回日本,對祖國日本滿懷期待、無比興奮的她驗過護照剛要下船時,聽到官員兇狠地喝叫:“你還是日本人嗎?一等國民卻穿著支那服,不覺得羞恥嗎?”當時的她對受到的無端侮辱十分震驚。后來在東京,當她身穿中式服裝演唱中國歌曲時,掌聲中不時傳來謾罵,這讓她對自己的祖國對養育之國中國的蔑視感到可悲,也讓她對自己曾經的過往開始重新審視。
一段被不少材料記載的史實是,李香蘭似乎對自己的行為有所懺悔。五年之后的1943年,李香蘭參與演出了描寫林則徐禁鴉片的歷史劇《萬世流芳》,她在劇中扮演了一位訴說鴉片之害的賣糖少女,唱過《賣糖歌》。在北平的一次記者招待會后,有位年輕記者追上來問她:“李香蘭,你不是中國人嗎?為什么演出《支那之夜》、《白蘭之歌》那樣侮辱中國的電影?”面對責問,她隱藏了自己的日本人身份,道歉說:“那時我年輕不懂事,現在很后悔。在此向大家賠罪,再不干那種事了。”
她的最終選擇是逃避。據學者古遠清撰文《從“文化漢奸”到“友好人士”》記述,1944年秋天,李香蘭在東京拍完《野戰軍樂隊》后返回北京,要求會見“滿映”(即株式會社滿洲映畫協會,是偽滿的“國營”電影機構)理事長甘粕。見面之時,她一直說不出話來,最后才痛下決心張口:“我假冒中國人的事,已沒辦法再持續下去了,十分痛苦,我希望能解約!”也許李香蘭真的是良心發現,其中也有可能眼見日寇戰艦將沉的恐慌因素。但來不及重新做人的李香蘭,不到一年便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逮捕,與她一同鋃鐺入獄的還有著名的女間諜川島芳子。
當時大家都以為李香蘭是中國人,這也是她被冠以“文化漢奸”的罪名的原因。在法庭上,李香蘭不得不亮出自己的日籍身份。1946年2月,中國軍事法庭在查清李香蘭確是日本人后,下達了最終判決:“審理到此終結,解除漢奸(罪名)。但是,李香蘭也并不是一點問題都沒有。本庭負責審判的宗旨,在于制裁那些身為中國人而背叛中國的漢奸罪。……然而,在理論上和道義上你是存在問題的。你以中國人的藝名演的那些電影,在法律上雖不適用于漢奸審判,但本法庭卻認為是件很遺憾的行為”。
事后,李香蘭帶有深切悔意地說道:“中國人不知道我是日本人,我欺騙了中國人,一種罪惡感纏繞著我的心……我雖然不能對一系列電影的規劃、制作和劇本等都去負責,但參加了演出是事實。盡管當時我還年輕,也應該承認自己的思想是愚蠢的,對此我深感內疚。”
曾來青島國際劇場開演唱會
值得一提的是,當年紅遍中國的李香蘭亦曾在青島演出。
島城著名文史專家魯海說,韶關路54號是日本人建的東亞大飯店,一家旅館,在八大關小區中都是單體小樓,唯這里是例外。當時最有名的影星、歌星李香蘭來青島演出,就住在這里,還有不少追星族追來。50多年后,已年過花甲的李香蘭來青島故地重游,在中國影劇院經理的引薦下,來到魯海先生家里,相談甚歡。
施展撰有《“記憶中”的李香蘭》一文,也提到這一節。他說:“李香蘭曾到中山路的‘國際劇場’(原山東大戲院)開演唱會,會后便下榻于東亞大飯店。在當時,東亞大飯店是一個二層賓館,如今已拆掉;而中山路的國際劇場也成了中國影劇院。”作者為了更好地還原記憶,亦曾到青島市檔案館查詢:1940年至1948年,青島新民報社、大中報社、中華社、軍民日報社、民報社、中央社、軍民晚報社都對她的演藝及社會活動進行了報道,所有報紙報道一共15條。可惜的是,居然沒有一條是李香蘭在青島的逸聞趣事。
1946年2月,李香蘭被遣返回日本。回國之后的她投身演藝界,從演藝明星到外交官夫人,當過記者、電視臺主持人,后參與競選,當了18年的參議院議員。而年輕時在東北的記憶卻成為她一生不堪回首的過往。因此,當她從日本政界引退后仍長期擔任“亞洲女性基金會”副理事長,她希望以此促成日本政府向戰爭受害者和慰安婦公開道歉賠償。
1978年,率團訪華的李香蘭來到長春電影制片廠,在這個曾經讓她感到愧疚的地方,她受到鄭曉君、夏佩杰和浦克等同行的歡迎。與同行再見,李香蘭的心頭五味雜陳,她動情地說:“我有中國和日本兩個親人,中國是養育我的母親之國,日本是我的父親之國。中國是我的故鄉,所以去中國應說‘回’中國。”
2014年9月7日,94歲的李香蘭在日本逝世。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說,李香蘭女士戰后支持和參與中日友好事業,為此做出積極貢獻,我們對她的逝世表示哀悼。特約撰稿 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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