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實施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計劃
為進一步規范公務員職業行為,提升公務員職業道德水平,近日,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工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確定了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的措施和內容,要求實施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計劃,力爭5年內將全市公務員培訓一遍。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各部門要以探索建立適合自身特點的職業道德規范為目標,組織編制公務員守則、誠信手冊或公務員言行負面清單,并納入公務員平時考核指標體系,從嚴規范公務員履職行為,重點規范窗口服務單位(崗位)公務員、執法隊伍公務員的服務標準、職業操守等。按照信用青島建設的總體部署,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制定誠信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報考誠信約束制度,嚴把公務員入口“誠信關”,凡是在考錄、調任等工作的各個環節中,發現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法亂紀、不遵守社會公德行為的,或者弄虛作假等不誠信記錄的,不得進入公務員隊伍。另外,實施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計劃,力爭5年內將全市公務員培訓一遍。將職業道德教育作為公務員初任、任職、在職培訓的必修內容,納入黨校、行政學院舉辦的培訓班次和網絡培訓,加強兼職教師隊伍、特色課程、特色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每年分別舉辦1-2期公務員職業道德專修班。開展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確保每人每年接受職業道德培訓或者參與職業道德實踐活動的時間總計不少于8學時。
還要創建青島市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特色實踐教育基地,開發現場教學、實訓等特色課程,建設專兼職師資隊伍,大力開展“雙基”(基層和機關基礎崗位)公務員培訓,提升公務員職業道德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鼓勵各級各部門依托基層單位、服務窗口創建公務員實訓基地(點)、實訓窗口(崗)等,有針對性地開展公務員實訓。推進處(科)長崗位帶訓和新錄用公務員導師帶徒工作。以“爭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為主題,以“四個一”活動為載體,營造良好的職業道德建設氛圍。即:辦好一個講堂(論壇)、組織一次競賽、打造一支隊伍、選樹一批先進典型。各單位“職業道德標兵”的選樹數量不得低于單位實有公務員總數的3%。鼓勵有條件的單位,逐級進行典型選樹。每兩年選樹一批青島市“職業道德模范”“為民服務示范崗”。
另外,《實施意見》中還明確了職業道德建設的考核獎懲措施,對職業道德建設工作不力、進展滯后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積極主動、效果明顯的,在公務員考核獎勵、教育培訓等方面給予傾斜。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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