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理化史地生”學考可提前到高一
新學期伊始,高一新生的三年 “課程表”正式出爐。昨天,省教育廳公布《山東省普通高中2017級學生課程實施指導意見》,提出了2017級學生高中三年的課程安排意見。具體規定為,普通高中學制三年,每學年41周,每周35學時,每學時45分鐘。在保證科目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各校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調整課堂教學時長,開展長短學時相結合的實踐探索。
在學生和家長最關注的課程設置和學分安排上,要求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規定課程,以及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其中,音樂、美術三個學年都必須開設。體育與健康三個學年每周必須開設,提供模塊供學生選擇。同時,為了加強中華傳統文化教育,適應高考綜合改革需要,開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學生發展指導等地方課程。
學生畢業的學分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修Ⅰ課程不少于42學分,選修Ⅱ課程不少于14學分。參加夏季高考的學生應修滿語文、數學、外語學科的必修和選修Ⅰ課程學分,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中選擇3科作為高考選考科目,修滿必修和選修I課程學分,還可選擇其他學科感興趣的模塊進行修習;參加春季高考的學生,可修滿技術學科的必修和選修I課程學分。
按照科學安排各學科教學和學完即考的原則,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5個學科最早可在高一下學期末開始參加學業水平合格考試;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等4個學科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時間不得早于高二上學期;技術類課程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時間不得早于高二下學期;體育、藝術等科目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時間按照相關文件執行。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王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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