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心!暑期實習陷阱多 有學生甚至被拉入傳銷團伙
很多大學生都利用暑假找單位實習。中華英才網人才研究中心顧問湯夢娟認為,實習這關不可少。“沒有實習經歷,畢業時很難找到工作;即使找到工作,毫無實踐經驗者可能處處碰壁。”
可大學生們也擔心:萬一實習單位不靠譜咋辦?比如,以崗前培訓名義騙錢,把實習生當成免費勞動力,實習生受工傷無人負責,拖欠實習工資,甚至將學生騙入傳銷團伙……面對媒體披露的形形色色實習“陷阱”,大學生們要擦亮雙眼。
上當受騙遭欠薪,受傷挨累沒人管
暑假期間,在北京上大學的楊東東從網上看到一家公司招聘他這個專業方向的實習生,馬上前去面試。公司老板稱很滿意他的表現,但需要進行10天的崗前培訓。“交了600元培訓費,說上崗后返還費用。”然而交錢后公司再沒聯系他,實習也沒了下文。“我去找負責人理論,他不承認收了錢,我交錢時也沒要發票,死無對證。”
山東大學生羅森森暑假期間在某企業做財務,領導口頭承諾實習月薪2500元,一周一次值班。實習時,變成了每周值班 兩次,沒過多久又增加到三次。第一個月發工資時只發了1600元。“打電話找負責人,對方死活不承認當初答應的條件。”
“本想假期打工賺點生活費,沒想到成了‘討薪一族’。”去年暑假,廣東的大三學生丁雨松到某家公司實習,面試時公司負責人承諾實習結束后發放工資。可一年過去了,丁雨松還是沒拿到錢。
暑期實習不僅可能遭遇詐騙,人身安全也沒保證。
“好歹沒出意外,就當是賣苦力了。”東北某高校學生小紋說,近期看到那么多人被騙到傳銷團伙里,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丟了性命,非常后怕。“我也是隨便在網上找的實習單位,打電話問了一下情況就去了另一個完全陌生的城市,太草率了。”
而一旦實習生發生意外傷害,有的實習單位會百般推諉責任。據報道,一些大學生暑期在公司實習時受傷,但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醫藥費:在校大學生并非公司正式員工、實習生操作不當造成人身損害、沒有簽署安全責任協議書,等等。
校方應強化安全教育責任,學生要繃緊安全這根弦
如何避開實習陷阱?
湯夢娟認為,學校要盡到安全教育責任,總結一些案例的特點和規律,提醒學生防范。同時也要搭建實習信息發布平臺,幫學生尋找合適又安全的實習崗位。“特別是對大學低年級學生,他們缺乏社會經驗,很容易被騙,學校不能‘大撒把’。”
大學生自身也要繃緊安全這根弦,通過正規渠道找實習單位。正規的職介網站有篩選機制,能過濾虛假實習信息。此外,還要查看公司的營業執照,提前了解公司信息,多向有實習經驗的人請教。“量力而行,千萬不要貪圖高薪,被壞人利誘。”湯夢娟說。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楊保全建議,大學生在實習前最好和實習單位簽訂規范的協議,明確相關待遇。“至少要保留雙方確定實習待遇的錄音、短信等證據材料。特殊工種和崗位的,要約定實習期間出現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辦法。”
東北師范大學團委書記李鵬提醒,學生在暑期實習過程中,應定期和輔導員保持聯絡。跟實習單位產生糾紛時,及時向學校請求協助溝通。
制度的“安全網”應盡快彌補漏洞。2016年4月,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聯合下發了《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其中第三十四條規定,推動建立學生實習強制保險制度,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為實習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對學生頂崗實習期間遭受人身傷害提供保障。
“但這個管理規定只適用于職業學校學生,對于綜合類大學的學生來講,實習風險仍然缺乏保障。”楊保全指出, 目前大學生暑期實習的相關法律條款幾乎是空白,大部分內容屬于相互約定范疇。“實習經歷對職業選擇有重要影響,是推動社會人盡其才的重要方面,政府管理部門應做好引導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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