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免除普通高中貧困生學雜費
記者近日從教育部獲悉,中央財政下達2017年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補助經費11.7億元,政策的實施將使全國142.5萬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益。
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意見》要求,從2016 年秋季學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學雜費。這是完善國家助學政策體系、推進教育機會公平、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實施精準扶貧幫困的重要舉措。兩部門規定,免學雜費標準按照各省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對因免學雜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按照免學雜費學生人數和免學雜費標準補助學校,以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免學雜費補助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其中:西部地區為8:2,中部地區為6:4;東部地區除直轄市外,按照財力狀況分省確定。
為做好學雜費減免工作,近日,中央財政下達2017年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補助經費11.7億元,其中,西部地區為8億元,占比68.4%。記者于忠寧
[編輯:乒乓]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