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我市放開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民辦學校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學校應當在每年招生報名前向社會公示相關收費標準。昨天,青島市物價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通知,放開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同時,市物價局還出臺相關政策規范了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收費行為。
部分民辦學校收費自定價
“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民辦學校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應堅持非營利屬性,不以盈利為目的辦學。”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民辦學校指我市行政區域內經市、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各級各類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學。
《通知》要求,實施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制定或調整學費、住宿費以及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應當在市、區(市)教育主管部門發布招生計劃或學校發布招生簡章前向社會公示,學校實際收取收費標準應與招生計劃或招生簡章一致,并應在新生入學后與學生家長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退費辦法以及價格服務承諾等內容。
規范學校收費項目和行為
在放開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的同時,市物價局規范了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收費行為。 “實施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可以收取學費,對在校住宿的學生可以收取住宿費,學校應當按學期或學年收取學費、住宿費。 ”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除學費和住宿費以外,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代收代管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應當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學校可以收取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具體項目(見列表),除這些收費項目外,學校不得以各種名目增加收費項目收取費用。為了保障在校學生的正常學習秩序,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即已經入學的學生按照招生入學時收取的學費標準繳納在校學費。例如,2016級學生入學時學費標準為7000元每人每學期,2017年學校學費調整為8000元每人每學期,則2016級學生在校時仍按照7000元每人每學期收取,2017年入學新生按照8000元每人每學期收取。
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監督
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每年招生報名前,各學校要通過公示欄(牌)、招生簡章、校園網等方式將所有收費進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性質、辦學條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退費辦法、減免政策及價格投訴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新生錄取通知要注明上述內容,并嚴格按照公示的標準收費。
學校應當按照有關會計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實行財務公開,并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出具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報其業務主管部門備案。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大對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對辦學過程中自立項目收費、不按照規定實行收費公示等價格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反響】
推進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
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政策出臺實施將有利于推進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使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民辦教育收費標準的機制。
“實行市場調節價可以給學校更多的自主權,更有利于學??焖侔l展。”超銀集團董事長張勤說,目前,學校收取的學費主要是用于老師工資和學校基本開支,隨著人員工資、設備維護等上漲,學校的運營已經處在微利階段。市場調節價的政策出臺后,學??梢愿鶕\營情況適當調整收費標準,繼續加大在硬件和設備上的投入。
昨天,記者采訪青島部分民辦中小學了解到,目前,超銀學校小學普通班每年學費是1.6萬元、新課改班3.8萬元,初中普通班每年學費是2萬元,IB班每年的學費則是9.8萬元;銀海學校小學普通班每年學費2.6萬元、小學新課程班每年學費3.6萬元、初中每年學費是1.8萬元;新世紀市北學校小學每年學費2.2萬元;青大附中初中每年學費1.9萬元、高中普通班每年學費是1.5萬元。
青島市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民辦學校
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
一、服務性收費項目
(一)伙食費。學校向自愿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的費用。(二)校車費。學校向自愿乘坐校車的學生收取的費用。(三)社會實踐活動費。學校組織學生到社會實踐活動場所開展活動所發生的交通、伙食和住宿、實踐材料等費用。學農學工按現行政策,由政府財政和學校分別支付費用,不收取學生費用。學生軍訓不得收取除伙食費以外的任何費用。(四)補辦證卡工本費。學生因丟失學生證、?;?、圖書證、校園卡、就餐卡、畢業證書等各類證卡需要補辦的,學校可按證、卡工本費收取補辦費用。(五)技能證書和崗前培訓費。學生為了考取相應的技能證書或者獲得特定崗位的工作機會而自愿參加的培訓。(六)其他服務項目。教室、實驗室、游泳池、體育場館、公共浴室等對外開放時可適當收取費用。
二、代收費項目
(一)教材費。非義務教育學校代學生購買課本等的費用。(二)學生服裝費。學校通過公開招標代學生定制服裝收取的費用。(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報名考試費。(四)公寓用品代收費。學校為學生代購公寓用品,應在入學前,注明代購公寓用品的項目與價格,供學生選擇,不得強制統一配備。(五)超定額水電費。在保證學生正常生活和科學計量的前提下,學??蓪W生宿舍用電、用水實行定額管理,超過定額的部分可以收費。(六)學生平安保險和學生醫療保險。(七)申校辦理費。學校協助學生申請國外學校實踐或留學時準備材料等收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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