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人社部發〔2016〕100號文件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實施能力提升、創業引領、校園精準服務、就業幫扶、權益保護五大行動,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通知》指出,把有就業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就業創業促進計劃,注重運用各項政策措施和服務手段綜合施策,精準發力,使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全面提升,創新創業活力進一步增強,有就業創業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針對性的指導服務和政策支持,市場供需匹配效率進一步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在能力提升方面,建立科學的就業創業指導課程體系,完善就業創業指導課程內容,把職業生涯教育與就業創業課程貫穿于人才培養全過程。各高校要進一步普及創業教育,嚴格落實創業教育課程不低于32學時和2個學分規定;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活動,深入開展個性化輔導與咨詢。
在創業引領方面,把鼓勵創業作為擴大就業的重要方向,完善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進一步擴大高校畢業生創業規模。把創新創業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有效突破口,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開發開好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制定學分轉換、彈性學制、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等措施,開展各類創業實踐活動,鼓勵大學生參加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增強大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此外,《通知》還明確要拓寬多元化資金支持渠道,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多方籌資、形成合力、提高效益的原則,探索設立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創業基金,加大向大學生創業的資金投入力度。
(生活日報記者 王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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