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教育廳發布了《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記者今天從山東省教育廳獲悉,自2017年1月1日起,中小學學籍將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全國學籍號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另外,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學區內不準轉學,本學段內只允許跳級一次,每次只能跳一個年級,小學一年級不允許跳級。
根據《規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生學籍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負責學生學籍的建立、變更、報備等工作,小學一年級學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后,學校應為其采集學籍信息,建立學籍檔案,并在開學2個月內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學校應當以班為單位建立學生學籍。
另外,學籍號分為全國學籍號和省學籍輔號,全國學籍號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初中、高中一年級學生學籍接續上一學段學籍信息。學生入學報到后,學校要收集、完善、審核學生已有學籍信息,并在開學2個月內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中等職業學校轉入普通高中就讀學生的學籍,由接收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確認后建立普通高中學籍。
據了解,學生學籍檔案內容包括:教育部中小學電子學籍管理系統規定的學籍基礎信息;學籍信息變動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戶籍證明、轉學申請、休學申請等);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含學分修習情況、學業考試信息、體育運動技能與藝術特長、參加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情況等);體質健康測試及健康體檢信息、預防接種信息等;在校期間的獲獎信息;享受資助信息;學籍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入和轉出學校同意,并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辦理學籍異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學區內不準轉學。
《規定》要求,學生在每一學段內升級采取直升式,不允許留級。德智體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的學生,由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學校評估,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可以在本學段內跳級。一般情況下,本學段內只允許跳級一次,每次只能跳一個年級。跳過年級視為完成相應年限的教育。學生跳級應在新學年開學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小學一年級不允許跳級。(記者 李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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