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記者從青島市教育局了解到,2016年新生落戶工作將于本月23日開始。據悉,此次僅辦理按2016年招生計劃所招收的非山東省新生的落戶手續。
市教育局對目前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戶口遷移的幾種遺留問題也做了規定,2015年底前戶口已遷入大中專院校的學生(包括外省、市、區院校的山東省生源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的,公安派出所可憑錄取通知書,將該生戶口由現就讀學校遷至專升本學校所在地;2015年底前戶口已遷入大中專院校的學生,在校期間轉學的,仍按照山東省公安廳戶政處《轉發<公安部戶政局關于對高等院校等在校學生轉學退學戶口遷移問題請示的批復>的通知》執行。 2015年底前戶口已遷入大中專院校的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公安派出所可憑錄取通知書,將其戶口遷至錄取院校或科研院所所在地。
據了解,此次新生落戶集中辦理時間為11月23日到25日,地點為青島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綜合處。每周一、三、五上午可到市公安局接待室辦理,其他時間到市公安局院內戶籍科辦理。
(記者 王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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