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計劃錄取的新生不給學籍電子注冊,報到時不能更改錄取專業……高校新生即將陸續報到入學,備受關注的入學資格審查和學籍注冊究竟需要注意哪些東西呢?為此,8月26日省教育廳下發通知,要求各高校成立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機構,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各項電子注冊、新生入學教育等工作。
加分類考生報到要復核
省教育廳要求,已被錄取新生要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學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經同意或未有足夠證據證明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各高校要嚴格新生報到環節的資格審查,對報到所需的材料逐一比對核查;對錄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顧的新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等形式錄取的新生及面向農村學生的各類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資格條件逐一復核;對學生身份信息與省級招生部門錄取信息嚴格核對,如發現問題及時聯系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調查核實,待問題解決后再辦理電子注冊手續;加強對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的復核,復核未通過的不予報到和學籍電子注冊。同時要認真組織復測體檢等,對新生逐一單獨談話,核對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嚴禁報到更改錄取專業
沒有被理想的專業錄取,能不能在報到時改一下呢?對此,通知明文要求: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新生錄取專業并進行學籍電子注冊,尤其不得將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生調整到普通類專業,將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已經注冊學籍的,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學籍,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不得將未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錄取的學生留在學校學習。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入學資格審查復核工作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投訴處理機制。對審查過程中存在疑點的學生,復核工作應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對在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復核工作中敷衍塞責、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備入學條件的學生取得入學資格的相關人員,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懲處。
此外,各高校要重視新生入學教育工作,系統化、多樣化開展入學教育活動,尤其對學生重點進行防盜、防詐騙、交通安全、飲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及時準確完成電子注冊
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核準的錄取名冊和報到入學新生名單,及時進行學籍電子注冊。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同一學習時段只注冊一個學籍(聯合培養的除外),嚴防同姓名同身份證號重復注冊,嚴防冒名頂替。屬于違規招生錄取者,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復核未通過者,個人信息與錄取信息不符者,均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對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結束前,未及核實而進行了注冊的上述人員,要及時清退,并取消入學資格。
各高校要辦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的相關手續及網上標注工作,不得推諉扯皮,不得收取學生任何費用。已到錄取學校報到交費,之后被定兵入伍的新生,可持入伍通知書向學校申請退費及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手續不齊全的入伍新生,學校要加強與學生戶籍所在地武裝部門的聯系,及早確認并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對新生保留或取消入學資格的,要明確標注具體原因及時間,并完善相應備案手續。
本報記者 孫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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