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6年夏季高考開考不足1月。16日下午,省教育廳公布了《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從報名、招生計劃、考試、填報志愿、錄取等多個方面,對即將到來的夏季高考進行說明。記者注意到,今年的夏季高考主要有三處變化,其中最大的變化體現在文綜、理綜試卷首次使用全國卷。此外,今年夏季高考我省還將啟動實施高職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在填報志愿環節中,藝術類提前批除第一次填報志愿外,還將增設一次征集志愿。
文綜理綜將使用全國卷
記者翻閱今年的夏季高考實施意見發現,2016年夏季高考方案與2015年相比,最大的變化體現在文綜、理綜試卷改為使用全國卷。這意味著,繼去年英語使用全國卷后,今年山東省夏季高考使用全國卷的科目占到了一半,語文與數學則仍然沿用以往的做法,仍由山東省單獨命題。
《實施意見》中明確,今年夏季高考仍然在6月7日至8日進行,其中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1(適用于文史方向)、外語、綜合1(包括政治、歷史、地理,也稱為文綜);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2(適用于理工方向)、外語、綜合2(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也稱為理綜)。今年的各科試題中,語文、數學仍由我省自行命題,外語(包括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綜合1、綜合2則由教育部命題。
按照相關規定,各科目的命題將依據教育部公布的 《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高考)山東卷考試說明》進行。方案還確定了今年高考分數的成分時間,2016年山東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在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以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考試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
實施高職貧困生專項計劃
去年,我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組織部屬高校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在我省的省級財政困難縣及中西部地區和沂蒙革命老區的62個縣(市、區)開展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今年各部屬高校將繼續設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此外,針對我省的地方高校,今年也繼續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在具有本科一批招生任務的部分省屬本科院校安排3%的招生計劃面向52個省級財政困難縣實行定向招生。
除了在部屬和省屬高校專門為農村學生設立計劃外,今年我省首次啟動實施高職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在我省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安排2%的招生計劃,選擇適合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的專業,單列計劃、單獨錄取,招收我省納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學生。
藝術類增設一次征集志愿
對于考生們最關注的錄取,今年仍然分為5批進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專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高職)批。同時在填報志愿上,2016年繼續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并在普通文史和理工類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高職)批全部實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
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延續往年藝術、體育等有術科成績要求的專業不實行平行志愿的基礎上,今年藝術類提前批除第一次填報志愿外,增設一次征集志愿。
五類獲獎學生可加5分
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受省綜治委表彰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畢業生,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統一測試(測試項目僅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達到相應標準的應屆畢業生考生,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下列獎項的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錄取時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1)中國科學技術學會舉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2)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3)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高校優先錄取五類考生
退出部隊現役的。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
高考錄取分五批次進行
軍事、公安、國防生、航海類本科院校及專業;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本科師范類專業;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的院校及專業;地方免費師范生;國際關系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本科院校及專業;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院校的小語種專業;部分院校的本科飛行技術專業;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其招生辦法執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部委屬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屬重點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公安類專科院校及專業和直招士官專業。
國家“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屬院校、其他部委屬重點院校、部分省屬重點院校、有七年學制專業的院校或專業、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地方高校及專業;體育本科專業;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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