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正式出臺的《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不僅確立高考改革的方向,而且確立了我省教育考試招生基本模式,包括中考改革。
改革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方式
改變單純以分數為依據的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多次考試、等級表達、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機制。積極推進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錄取新生的招生模式。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擴大高中學校招生自主權,由學校根據自身辦學需要和辦學特色制訂錄取方案,實行綜合錄取、特長錄取和推薦錄取。加快高中階段(含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統一招生錄取平臺建設,完善職普統一、學生自主報考、學校自主錄取的考試招生錄取機制,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多樣選擇。
?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覆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考試科目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考查科目成績分為“合格”或“不合格”。綜合素質評價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評價內容一般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進行日常評價、學期評價和畢業評價。把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建立和完善審核制度、公示制度、復查復議和申訴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措施。
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
加強招生入學管理,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科學劃設學區,公辦學校嚴格按學區招生,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規范民辦學校招生,由設區市統籌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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