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下發《關于加強中學教育階段普職融通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普通中學學生每年須參加一定時間的職業體驗,其中,初中不少于5天,高中不少于10天;與臺灣師范大學合作,組織初中三年級學生參加職業生涯測試,指導學生選擇適宜的專業發展方向和升學方向;將開展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互轉、學分互認工作,高一年級第二學期期末、高二年級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期末,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將幫助學生科學評估自己的學業成績情況并指導學生自主做出普職學籍互轉選擇。相關學校組織測試考核,達到相關要求的學生,報市教育局審批后轉入并注冊學籍,學生在原學校獲得的學分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認定。
意見明確,要做好普通高中學生參加春季高考工作。鼓勵普通高中根據春季高考特點和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發展的前景,支持學生選擇參加春季高考。意見明確,要實施綜合高中試點,開展綜合高中辦學模式與人才培養機制探索 。將選擇條件成熟的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開展綜合高中試點。
在經費保障方面,將設立推進普職融通工作獎勵資金,主要用于支持開展普職融通教育學校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校長教師的培訓等工作,到2018年,重點支持30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實施普職融通工作。設立支持綜合高中試點項目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學校的設施設備、教室實驗室建設和校長教師培訓等工作。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郝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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