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發文叫停“家長作業”,讓不少家長長舒一口氣。今年兩會上,省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暨南大學基因組藥物研究所所長孫晗笑提交提案建議學校布置親子作業難度不應超過小孩年齡,不應把家長“綁架”進來。有教育專家表示,老師不應把孩子當成“小大人”,應了解孩子能力,有針對性布置作業。
親子作業都是爹媽在做
做個燈籠、拍個拜年視頻、畫張全家福、貼幅“樹葉畫”。呂小姐收到了孩子幼兒園的“任務短信”,老師一下子布置了四項作業,都是要求在家長陪同下,與孩子共同完成。“這么小的孩子,連握支筆都不會,怎么能畫出一張全家福?從來沒有拿過剪刀、尺子,怎么做出個燈籠?”呂小姐苦笑著,這明顯就是老師給家長布置的任務,但是“師命難違”,只能硬著頭皮去做。于是為了完成這四項親子作業,呂小姐也在家里分配了任務,她負責做燈籠,先生負責給孩子拍拜年視頻,爺爺負責模仿孩子畫“全家福”,奶奶則陪同孫子到公園撿樹葉,回來創作用樹葉組合成的“樹葉畫”。
陳女士來自廣州增城,因為女兒和女婿都在外工作,已經退休的她在家照顧上二年級的外孫女。最近她被外孫女的作業難倒了,“那天孩子跟我說老師布置的作業是做PPT,老師要求PPT要簡潔大方,結合課文內容,體現小孩自己的風格。”她說,“操作了大半天,我都不會。”
政協委員:親子作業難度不應超越小孩年齡
省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暨南大學基因組藥物研究所所長孫晗笑表示,制作風箏、南瓜燈、紙拖鞋……自從孩子上了幼兒園后,不少家長發現,各種各樣的親子作業把他們拉回了童年時代,“幼兒園的孩子哪會自己做呢?實際上都是家長做。”
為什么家長選擇“代勞”?孫晗笑表示,一方面是虛榮心在作祟,幼兒園老師雖然不會批評孩子做得不好,但會重點表揚一些做得好的,擔心孩子會產生心理落差。還有一點,“老師之間也有競爭,需要展示教學成果,如果不積極配合老師工作,怕孩子會受影響。”
孫晗笑建議,學校在布置親子手工作業時,老師要和家長做好溝通。而且,布置手工作業難度不應超越孩子的年齡,這類作業是為了讓孩子提高動手能力,而不是把作業留給家長。
聲音
小學校長:不贊成家長包辦作業
記者采訪發現,多個學校的校長表示,不贊成家長“包辦”作業。越秀區東山實驗小學校長鄧礦明認為,如果作業是由家長包辦,那并不利于孩子成長,老師也看不出孩子的真實能力。廣州市龍溪小學校長曾銳表示,如果孩子養成家長陪同寫作業的習慣會非常麻煩,家長一旦不陪同了,孩子就容易分心。
人大代表:家長要培養孩子責任感
對于教育部門取消親子作業的規定,省人大代表、廣東廣雅中學校長葉麗琳認為,用行政命令來促成這件事情效果不一定是好的,最主要的還是要轉變家長的觀念,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小孩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不懂的事情學著做,別人的事情幫著做。而且做了事情要承擔責任,做錯了能改。”學校也要轉變觀念,告訴家長不要怕自己的小孩不好、有過錯,而且不應該讓家長在家里去督促小孩要做什么。
教育專家:老師要有針對性布置作業
資深教育專家李偉成分析稱,現在很多老師沒有注意小孩的特點,對兒童發展的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理解比較淺薄,而且當下教育的價值取向是把小孩看成“小大人”,高估了小孩的能力。“無論是傳統的還是體驗性的作業,都有脫離學生實際能力的情況。所以,家長不得不放下自己的工作或學習去幫助孩子做作業。而且在班上要評比,要傳到網上,家長也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小孩在班里落后。最終,也把家長‘綁架’進來了。”
李偉成認為,老師要真正了解學生的能力,有針對性布置作業,如果太難,不僅苦了孩子,也苦了家長。此外,家長要以指導為主,如果小孩確實完成不了,需要家長陪伴著做,也看成一種親子活動,樂在其中。
關于作業:規定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
據了解,2004年,省教育廳下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課業的要求一直執行至今。記者從《通知》中看到,省教育廳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教育廳制定的《全日制中小學校歷》和教育部印發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或《義務教育教學大綱》組織教學。其中,學年課時總數和周課時數不得超過《廣東省九年義務教育課程(實驗)計劃》的規定。任課教師應科學合理安排學生的作業量,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控制在1小時以內,初中的家庭作業量應嚴格控制。
現狀:過半四年級和初二學生作業量超標
那么,廣東的中小學作業量如何?由廣東省教育廳主編的2015廣東教育藍皮書顯示,過半四年級和初二學生作業量超標。根據國家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形成的2012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數學、科學學習質量監測分省報告相關數據,整體來看,廣東省51.9%的四年級學生和61.8%的初二學生完成學校布置的家庭作業時間超出教育部規定的標準。
建議:引進第三方機構 監測課業負擔
為解決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廣東教育藍皮書提出建立“課業負擔監測及公告制度”的措施。據了解,目前,大多數地區確定的課業負擔監測實施主體為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即由教育行政部門代表政府直接負責實施學生課業負擔監測。這一模式有一定的優勢,但不足在于,由于監測主體都是利益相關群體,監測結果難保客觀公正。
藍皮書建議,為解決這些問題,有必要引進第三方專業調查監測機構,即由政府機構以項目的形式委托給大學、研究機構或其他民間專業機構開展學生課業負擔的監測。同時,將中小學生和家長納入監測對象,保證課業負擔測評的可信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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