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得沸沸揚揚的二手房“營改增”終于有定論了!昨日傍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通知》指出,個人將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該政策適用于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區,也就是說,佛山適用于該政策。
“營改增”后交易稅費沒變
據了解,在“營改增”推開之前,佛山現執行的二手房交易涉及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契稅6項稅費。
5月1日“營改增”之后,營業稅就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增值稅。根據《通知》,個人將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而根據佛山目前執行的營業稅征收方法,“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免征營業稅。”“個人將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按5%的稅率征收營業稅。”也就是說,其實“營改增”之后,佛山二手房交易稅費實際沒有變化。
但是,在現行的二手房交易稅中,附加稅跟營業稅一起計算,稅率約為5.6%。
那么,將附加稅跟營業稅一起計算的話,“營改增”后未滿兩年的房子交易時的稅費可能將有所降低。比如,一套價值100萬元的房產,“營改增”前營業稅及其附加稅共需交納100萬元×5.6%=5.6萬元,而實行“營改增”后,如果只需要繳納增值稅,也就是100萬元×5%=5萬元,可以省下6000元的費用(但因為佛山具體實施細則尚未公布,所以以上稅費可能與實際情況會有一些出入)。
合富置業分區營業經理陸智榮表示,“營改增”政策對剛需客戶是利好消息,有利于抑制炒房現象,抑制房價上漲過快。
佛山中原地產策略研究部負責人朱偉德表示,由于具體政策細則還未出臺,多數購房者目前仍在觀望,短期內還未出現恐慌性購房的情況,二手房市場受多重利好因素的影響,咨詢量有所增加,但總體仍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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