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簽約家庭醫生收費有了標準
市物價局、市人社局、市衛計委昨日發出通知,明確了我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居民付費標準。
通知明確,按照自愿原則,居民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須明確簽約服務內容、方式、期限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事項。不以簽約服務包形式接受家庭醫生團隊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的,按照現行醫療服務項目標準收費。以簽約服務包形式接受家庭醫生團隊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的,簽約居民付費標準為:基本簽約服務包為20元/年,0-6歲兒童、孕產婦、老年人、高血壓、糖尿病、慢阻肺個性簽約服務包分別為100元/年,高血壓合并糖尿病個性簽約服務包為200元/年。
三部門要求,家庭醫生按簽約服務包向簽約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除按規定的標準向簽約居民收取費用外,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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