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上銷售處方藥,青島一藥店被罰近三萬元
網上銷售處方藥,涉事藥房被罰款2.9萬元。日前,青島市食藥局通報一起通過互聯網銷售處方藥的典型案例。
今年3月31日,青島市食藥局接到北京市食藥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移送的《案件線索移送書》,舉報人反映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執法人員于4月17日對涉事藥房開展了現場檢查。當事人現場提供了《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等資質證明文件,對處方藥銷售的流程,包括網上展示、線上預約、處方上傳、藥師審核、藥品配送等環節進行了現場演示。當事人線上展示預約的處方藥有兩種付款方式,貨到付款和掃碼預付兩種方式,選擇掃碼預付時,客戶掃描二維碼進行預付后,該預付款進入第三方平臺暫存,客戶簽收后,該款項打入當事人賬戶。經調查查明,當事人于2016年10月開始通過掃碼預付的方式通過互聯網銷售處方藥,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用戶通過掃碼預付共銷售處方藥385單,總計45815元。執法人員調查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調查程序合法。
當事人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采用郵售、互聯網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
按規定,青島市食藥局對當事人進行以下行政處理和處罰: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29000元。當事人已繳納罰款,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騰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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