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5月16日訊 企查查顯示,近日,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因“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5萬元。
違法詳情顯示,經查,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期間,當事人在其線上旗艦店開展的“雙 11”促銷活動中,銷售“迪卡儂HelmetphoneBH51城市公路智能騎行頭盔”的商品頁面上,明碼標價頁面表述為:“11.11 預估到手價 764.9起=1099(日銷價)-249.1(活動優惠)-85(優惠券)”。當事人銷售涉案商品時進行價格比較,被比較價“1099”元未標明詳細信息,且該被比較價高于同一經營場所進行價格比較前七日內的最低成交價格為747.40元。(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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