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0年青島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體 優化膠州灣水質
到2020年,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不低于85%;省控重點河流水質達到水功能區要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體……昨天,記者在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青島市“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經市政府研究通過并正式發布,我市首次在生態環保規劃中增設了生態環境空間布局管控章節,從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優化城市生態環境空間布局、構建多規融合的生態功能空間體系、加強膠州灣和重點經濟功能區環境保護等方面著手,構建以大沽河——膠州灣為生態中軸,以山體、海灣、河流、濕地和自然保護區等為生態屏障的生態安全格局。
目標 1318
“十三五”期間,我市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可概括為“1318”,即“一個總體目標、三大方面、18項主要指標”。
“一個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城鄉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生態環境空間布局進一步優化,重點區域生態系統穩定性增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大幅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基本完善,努力構建環境質量好、污染排放少、生態狀況優、監管執法嚴、環保意識強、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美麗青島。
“三大方面、18項主要指標”
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趨勢,按照質量主線、突出重點、全面小康的原則,系統構建了“十三五”目標指標體系,在環境質量、總量控制、生態保護共3個方面,設置了18項指標,其中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市區環境空氣優良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膠州灣水質優良比例,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下降,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再生水利用率、林木綠化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13項為約束性指標,其他5項指標為預期性指標。
改善大氣環境、減少霧霾天氣方面
到2020年全市環境空氣中4項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省下達指標要求,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不低于85%,即優良天數310天以上。
改善水環境、消除黑臭水體方面
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Ⅲ類以上)斷面比例達到60%,省控重點河流水質達到水功能區要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體。膠州灣水質優良比例進一步提高。
土壤環境保護方面
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污染減排方面
將繼續實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控制,新增總氮、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完成國家、省下達的總量控制指標,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
環境基本公共服務方面
將建立健全全域統籌、城鄉統籌的環境監督考核體系,環保政策和環保投入更加均衡,城鄉污水、垃圾等環境基礎設施和運行機制更加完善,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8%以上,村莊污水處理率達到70%,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100%。
環境風險的有效防控方面
將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建立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環境風險防控體系,較大以上環境風險源全部實施應急預案備案。有效防范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率、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放射源安全管控率均達到100%。
生態系統保護方面
將劃定省市兩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空間布局進一步優化,全市林木綠化率穩定在40%以上,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5%,自然岸線保有率40%,自然保護區實現規范化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得到加強,生態系統穩定性增強。
5個特點
■突出綠色發展理念引領作用,將生態環境保護融入全市發展大局;
■突出改善環境質量核心要求,實施環境質量改善清單式管理,明確污染防治攻堅方向,開展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嚴格環境質量管理制度;
■突出全域統籌與空間管控理念,首次在生態環保規劃中增設了生態環境空間布局管控章節,從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優化城市生態環境空間布局、構建多規融合的生態功能空間體系等方面著手,構建以大沽河——膠州灣為生態中軸,以山體、海灣、河流、濕地和自然保護區等為生態屏障的生態安全格局;
■突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求,從理念、措施、制度等方面,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突出綜合防治、協同治理,強調以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綜合治理,協同推進工業達標排放、治污減排和風險防范。
10大重點任務
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
顯著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全面提高水環境質量
大力推進土壤環境保護
強化重點區域生態環境保護
提升農村環境保護水平
加快生態青島建設
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和環境安全防控
深化環境保護體制改革
加強環境保護能力建設
9項重點工程
“藍天”工程
“凈水”工程
“潔土”工程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環境保護能力
建設生物多樣性
保護重要生態功能區
保護森林和園林綠化建設
海岸帶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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