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發展先進制造業 最高獎千萬
近日,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聯合制定了《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涉及了13條有資金扶持的政策、34項申報專項,極大方便了島城企業組織政策申報,有助于推動先進制造業15條政策的落地實施。根據《實施細則》相關條文,我市首次入選“世界500強”的制造業企業可獲得1000萬元獎勵。
支持高成長軟件企業發展
我市鼓勵創建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高技術制造業集聚區、中國制造2025示范區、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示范區,每個集聚區每年最高補助5000萬元。經工業和信息化部、省經濟信息化委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在軟件企業方面,對軟件業務收入新達到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30萬元、150萬元和200萬元上規模獎勵。對新入選“中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競爭力百強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的軟件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200萬元獎勵。
為支持領軍、高成長軟件企業發展,給予入選“青島市領軍軟件企業”每個企業50萬元獎勵;給予入選“青島市高成長性軟件企業”每個企業30萬元獎勵。為支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運營,對于社會投資建設的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我市按照銀行貸款發生利息的5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對投資額超過1000萬元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及研發機構,按實際到位投資額的5%給其在青所設立的公司(機構)獎勵;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到位投資額的6%給在青所設立的公司(機構)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獲得 “中國優秀軟件產品”“山東省優秀軟件產品”“青島市優秀軟件產品”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自主產權基礎性研究項目,開發完成后,根據項目實際發生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同一企業不重復獎勵
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評審或招投標,列入國家年度工業強基、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工業轉型升級 (中國制造2025)等重點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的企業。按照國家補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配套支持。其中,對分批次下達資金計劃的,將對應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經國家、山東省、青島市三級認定的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以最高獎勵標準獎勵,不重復獎勵。
對注冊為企業獨立法人并獲準建設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按其實際投資額的25%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500萬元的配套支持。對獲得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評選的國家工業設計獎的企業(或個人),最高等級獎勵10萬元,其他等級獎勵5萬元。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山東省政府質量獎、青島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
具體實施細則及相關申報表格,相關企業可在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門戶網站(www.qdeic.gov.cn)下載。記者 衣濤
獎勵政策
★為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符合我市產業升級方向,首次入選“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山東省100強”的制造業企業,分別可獲得10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獎勵
★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經營者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的高技術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給予企業經營者20萬元獎勵
★在培育具有專長的中小企業方面,經工業和信息化部等相關部委認定的島城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已享受政策的培育企業再次認定為“示范企業”的,給予50萬元獎勵
★經市經信委認定的工業中小企業“隱形冠軍”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對于在我市注冊、新上設備投資100萬元以上的“專精特新”企業,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12%補助,最高補助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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