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食品經營業戶14萬多家,其中經營食用農產品的達6萬多戶。這些食用農產品經營者滿足和方便了周邊群眾的消費需求,但也對我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帶來很大的挑戰。針對這一情況,市食藥局通過落實市場準入制度、大力推進質量保障金管理、實行不合格供貨商退市、推行“一票通”和專簿管理、加大檢測體系建設等捍衛市民菜籃子。截至今年9月30日,已對78家不合格食用農產品供貨商實施退市。其中,今年以來對31戶不合格供貨商實施退市。
凡進入我市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應當具備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質量合格證明;進入集中交易市場(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無法提供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的,市場開辦者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經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經法定檢測機構檢測,食用農產品最終結果為不合格,并且有1項以上(含1項)檢測項目的檢測結果超出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限量50%及以上的,督促市場開辦者對其供應商一年內不得進入該市場銷售。同一供應商提供的農產品經檢測兩次不合格的,三年內不得進入該市場銷售;三次不合格的,終生禁入該市場銷售。對監督抽檢中發現農產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供應商,終生禁入我市市場。對退市供貨商納入“黑名單”管理,將其違法行為記入監管信用檔案,并在市場內進行通報。
同時,在全市推行了食用農產品質量保證金制度。目前,全市19家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96家農貿市場繳納質量保證金,共計繳納質量保證金1500余萬元,繳納率100%。目前,扣除質量保證金5.2萬多元。
近期,市北區食藥監局對撫順路批發市場進行了專項檢查,尤其是對蔬菜進行了全覆蓋監督抽檢,共抽檢了61個批次蔬菜,其中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6.7%。目前,銷售該2批次不合格蔬菜的業戶已被“清退”。另外,青島西海岸新區共扣除市場質量保證金1.8萬元。其中,扒山批發市場扣除1萬元,黃河路批發市場扣除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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