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邢臺市中級法院通報,備受關注的男子食過期方便面向今麥郎公司索賠450萬,被判敲詐一案二審結果。認為一審量刑偏重,二審以李海峰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12月中旬,黑龍江男子李海峰,自述吃過一包過期的今麥郎公司方便面后身體不適,以此為由,向今麥郎公司公司索要450萬元巨額賠償。
在索賠未果后,李海峰自行委托西安某檢測公司對方便面內的醋包檢測,這家檢測公司檢測出醋包內含有有汞和亞硝酸鹽。李海峰憑此檢測報告,在自己的微博上發布了18條稱“今麥郎公司產品含有致癌物質”的微博。在發微博的同時,李海峰向和他溝通協商的今麥郎公司的工作人員群發了短信,稱已聯系好媒體,要對此事進行曝光。
2015年3月27日,今麥郎公司以李海峰涉嫌敲詐勒索罪,向隆堯縣公安局報案。后李海峰被隆堯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2月初,隆堯縣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海峰有期徒刑8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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