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高新區管委獲悉,根據市工商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5年度高新區應年報企業3156家,實際年報企業2944家,年報率93.28%,位居全市第一。
據悉,針對轄區企業年報工作,今年以來高新區工商分局采取“四加強”舉措。其中包括,通過群發短信、電話通知、微信提醒等方式,告知企業年報時間、要求,以及不按規定履行年報公示義務的不良后果,提高企業對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便利性和重要性的認識,引導企業自覺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指導企業進行年報,為缺乏申報能力的企業提供幫助;建立責任制度,根據人員情況和未年報企業分布情況合理劃分為若干個片區,逐戶催報,做到戶戶有落實,戶戶有結果。
高新區工商分局工作人員表示,年報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不僅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也是企業積累社會信用的過程。逾期未申報的企業將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不但信用受損,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銀行貸款、享受政策優惠、先進表彰等工作中也將會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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